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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上午,一场特别的庭审在前海进行。案件当事人一方为美国公司,一方为中国公司,担任仲裁员的却是来自香港的律师。这是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前海开庭的第一起涉外商事纠纷,也是香港仲裁界第一次进入前海执业,被认为在粤港法律对接方面开创了新局面。
“深圳一小步,中国一大步”,境外工商界和法律界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国际仲裁作为前海国际化法制化环境创新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前海用国际法律机制来调节经济运作的最新努力,也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获批3年来体制机制创新的一个缩影。
3年前,国务院在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规划时就已经明确,要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其中定位之一就是要做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是前海的根本。所以创新制度设计、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这是前海的价值与使命,也是前海内在的发展路径,离开了这个前海就不能取得成功。”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前海管理局秘书处处长、新闻发言人王锦侠表示。
小机构大权限
9月1日起,投资者们发现,前海已正式取消企业入区审核。这天起,前海企业入区审核与注册合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前海企业入区注册,投资者到市民中心该局窗口办理即可。
自开展企业入区审核以来,前海管理局已经压减包括商业计划书在内的多项申报材料,建立企業入区网上申报系统,改变纸质件现场递交为电子件网上提交,简化包括局长办公会审核、跨部门联审等环节,大幅提高了申报企业入区的效率。9月初,前海已批复入区企业1679家,注册资本达1945亿元。
不过前海管理局发现,随着大开发、大建设的开启,原有的企业入区审核作为一种过渡性的机制安排,已很难完全满足高涨的社会投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效能提升。随着国家发改委《前海产业准入目录》正式发布,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取消入区审核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王锦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入区企业零审批将大大提高企业入区效率,而这也正是前海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环境,在制度框架下探索先行先试各种比特区更特政策的一贯思路,其背后则是各级政府对前海放权。
早在2010年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在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就明确前海管理机构享有非金融类审批事项的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今年6月,广东省出台的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系统化政策中,更是将国家已赋予广东省的涉及服务业发展的部分省级管理权限,直接下放或委托前海管理局依法实施。
实际运行中,得到充分授权的前海管理机构受法律约束,这与前海管理局本身的性质有关。与现有的地方政府治理机构不同,2010年3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简称“前海管理局”), 是借鉴香港贸发局、香港机场管理局等公共服务管理机构的产物,通过立法确定其运行的法制框架,由法制驱动来取代传统的行政驱动,这也被认为是中国的机构改革迈出了革命性的一步。作为中国大陆地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定机构,前海管理局是一家实行企业化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并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享有完整的区域管理权限。
王锦侠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这种治理模式的特点就是小机构大权限,并将重构中央与地方政府互动、境内与境外互动的关系,他说:“没有政府的这种自我革命,后面就很难迈出新一轮改革创新的步伐。”
在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看来,前海这种治理结构的改变,其实也在某种程度上倒逼政府行为的转变。“比如审批权限下放给前海,这就意味着从各个部委到省、市减少权限。”郭万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这符合现代服务业的体制机制,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开放、法治,同时还要划分政府和市场的界限,这都是要通过改革创新来实现。”
而王锦侠认为,政策创新贴近企业需求,把企业的需求转化为政策需求,这正是前海未来的努力方向。“我们将着力突破妨碍服务业发展的体制障碍,未来所有的政策都将从企业的需求特别是要素流动的需求出发,打破现有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这位新闻发言人表示。
破除卖地怪圈
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的前海,是由双界河、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和前海湾海堤岸线合围而成,15平方公里均由填海造地而成。根据规划,前海合作区三年内投资资金将达3898亿元,到2015年前海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2020年这里的GDP产值将达到1500亿元。
在土地财政模式下,国内新区建设大多依靠储备土地的升值收益来偿还前期基建的巨额投入,然而目前前海管理局实际掌握用地只有7.8平方公里,这部分未出让用地在剔除水廊道、道路及公共绿地后的净用地面积仅有3.07平方公里。在这样一个弹丸之地绘制锦绣蓝图,要想让每平方公里创造出100亿元GDP,传统的卖地财政显然不可取,那么前海又将如何破除对土地财政的路径依赖?
6月25日,前海管理局首次公告,将以一次性竞价方式,公开挂牌出让3宗土地的使用权,涉及土地面积约16.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7.36万平方米。一个月后,卓越置地以近124亿拍得两宗土地,而华润置地以109亿元竞得前海第三宗地块,刷新深圳土地出让总价、单价纪录。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3宗土地的出让公告中,对竞买人设置了较高门槛。其中,两宗地竞买人资产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而另一宗地竞买人须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企业,市值不低于400亿元港币等条件。 前海管理局副局长蔺宏表示,这些门槛是为了配合前海合作区高端定位和高品质建设的目标。前海管理局也在这之前曾经摸过底,希望参与到前海开发建设的是符合前海合作区定位,最好是有相关产业或项目建设的经验和实力的企业,而这正是前海以土地出让引导产业发展的一种方式。
事实上,在深圳市政府5月份批复的前海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要点中,已经明确要根据产业类型和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运用弹性年期、集约奖励、需求管制等调解工具,丰富供应方式、增强供给弹性,满足产业发展差异化、多样化的用地需求,形成差别化、多层次的土地供应市场和规范化的操作模式。
“土地管理改革创新方面正在形成前海模式。”王锦侠表示,创新土地供应模式来探索土地资源资产资本化的运作平台,试行土地弹性出让,试行土地预申请和公告出让等都是比较新的,尤其是把土地出让金的15%到20%,划入前海深港合作區产业发展基金,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奖励,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于怎样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接下来肯定会根据开发建设的时序做相应探索,大家将来都可以看到我们怎么去落实那22条创新要点。”
这种导向非常明确的土地出让方式,是否能保证卖地收入足够支撑前海的基础设施建设,前海的建设资金如何筹集?王锦侠一点都不担心前海的融资问题,他说前海的融资条件是全国最好的,毗邻香港拥有丰富的融资渠道,可以利用跨境人民币贷款等,“我们不会说主要靠卖地去解决开发建设的问题,片面通过卖地这种土地财政的路径依赖,会逐渐形成恶性循环。”
在王锦侠看来,对于一个地方的发展来说,比卖地财政更重要的是要重视几个方面的因素,这其中包括当地内生的增长动力,市场的活力,以及各方的合力,共同构建未来发展的潜力,当前最重要的则是提高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提升合力。
事实上,前海组建的特别商事法庭、国际仲裁法庭、香港居民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法治努力,以及社会管理方面在教育、医疗、信息等民生探索,包括成立廉政监督局加强反腐倡廉等,正试图从各个方面全方位地打造一流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国际资本对前海的信任度,提升国际影响力。
这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前海正在努力创新深港合作。目前已经明确,与香港合作的五项原则包括:凡是与香港争利的事前海坚决不做;消除疑虑,做大容量,共同发展;合作建设,实现双赢;虚心学习,大力引进机制和人才,同时为香港白领提供成长阶梯;优势互补,共同争取国家支持。此外,前海还建立了香港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旨在为香港青年提供工作机会。王锦侠希望,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港资企业在前海能够占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并在深港合作方面取得多赢效果。
“前海既是深圳的前海,也是香港的前海。”王锦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近已经建立了深港高层定期互访机制,成立深港联合工作组,正在构建深港两地常态化的机制,同时还在规划建设领域形成协作机制,“下一步,还要互派人员进行多方面的交流学习,可以采取挂职、跟班学习,资格互认等多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