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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一系列物业管理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既规范了物业管理行为,逐步加强了物业管理专业化程度,又强化了社会的物管意识。在此发展形势下,作为物业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现有的教学体系却已经不符合行业的实际发展需求,这就要求必须进行创新性的教学改革。
《物业管理法规》课程在物业管理专业的知识体系构架中处于重要地位,承担着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任务。而学生对物业管理法规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着其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的强弱,关系到学生未来的工作业绩。笔者在下文中结合实践教学和行业需求,从课程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方法等方面出发,提出个人见解,希望能为该课程的教学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
教学内容的进一步完善
《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现有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物业权属法律规定、物业管理运作主体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管理规约的法律规定、前期物业管理的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管理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等。应该说课程体系比较完整,基本符合行业需求。但随着对物业管理职能的细化、相关法规的颁布和完善,在教学实践和深入的校企合作中,物业管理法规的教学内容要根据形势变化进行调整。
1、教学内容应吸取物业管理企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由校企合作专家的参与形成。课程内容应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物业管理国家行业标准,使学生明确物业服务人员的作业准则和作业流程,针对物业管理管理企业的岗位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与应用的要求形成的。
2、国家,地方政府对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制度的更新和逐步完善要求教师在本课程的授课过程中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例如,根据新出台的“物权法”,补充物业权属法律规定内容尤其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在物业管理运作主体法律规定中,把原有的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三部分内容的概括为业主自治组织另外,根据工作中经常涉及和应用的需求,补充房地产交易,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的必备的知识。
由于行业对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有持证上岗的要求,现物业管理毕业生可考取的专业证书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助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员资格证书,学生取得证书虽然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但在考专业证书的同时可以引导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提高并增强就业竞争力。教师可以在课堂授课中将资格考试的法规知识点融入正常教学内容,以提高学生的考证通过率。
教学模式的设计
在课堂教学中,紧紧抓住学生未来能充分就业这一硬道理,紧扣“能力培养”这一核心,采用“法律法规解读一案例分析—应用能力培养”教学模式,重视在解读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基础上,突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分析,促进学生应用能力的提高。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熟悉我国现行《物业管理法规》制度、法规和规章、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学会分析和解决《物业管理法规》纠纷的方式、掌握分析案例的技巧,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实际法律应用能力,更好地适应行业岗位需要。
教学理念的创新
教师在教学实践环节中,确立“职业能力培养”和“加强课程实践性”为核心理念,逐渐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变“以学会为中心”为“会学为中心”;变“以教师为中心”为“以学生为中心”;变“以课堂为中心”为“课堂与课外并重”;变“以知识为中心”为“以能力为中心”;变“以教材为中心”为‘教材和课外读物并重”。
积极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在授课过程中,法规专业知识相对枯燥乏味,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教师应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教学内容积极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1、启发式教学法
通过物业管理的典型案例导人新课,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启发学生思考问题,引发学生兴趣,也可以采用提出启发式问题思考的方式。
或者在授课前,教师提出研究问题,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资料,学生在课堂上发表见解,或者组织观点不同的学生进行知识辩论,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
2、团队讨论案例式教学法
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提出讨论题,组织学生讨论,通过讨论交流不同的观点,最后教师进行归纳总结,以便开拓学生思维,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如“该不该收装修保证金”的讨论。使学生明确了关于装修的有关法律规定,印象非常深刻。
3、情境教学法
本课程教学中,涉及许多我们在住宅小区中常见的案例,在实践教学中,通过同学们的现场角色表演,深刻理解法律纠纷的焦点,引发思考和讨论。
4、现场教学法
建立校外实习基地,以满足学生的现场教学的需要。通过现场教学全面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文物业管理实际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资源,让学生在物业管理小区内,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的办公现场的环境下,请兼职教师讲解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特别是通过常见的前期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问题的分析,深入实际了解、收集和整理与前期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服务法规相关的案例,并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理解和消化相关知识,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显著提高教学效果。
5、学生制作多媒体课件
教师运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在实践教学中已是屡见不鲜了,这里所指的多媒体课件是指学生自行制作多媒体课件并进行讲解。这样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整体结构把握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学生收集专业资料以及制作课件的水平。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学生举行课件制作比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课件制作中,要求学生把握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表达形式。在课堂上,学生对课件内容进行讲解,真正的做到教学相长,使学生充分的融入到教学环境中。
6、录像演示法
在课程开课前集中收看、授课过程中穿插播放案例短片、影像资料的方式,充分利用录像演示的优势,增强学生现场感受和教学的形象性,使学生对要讲授的内容有明确认识,如“物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课堂上播放相关片段,使学生生动、直观的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法。
同时还可以鼓励学生自己设计案件情节、撰写脚本并拍摄制作物业管理案件的小短片,增加学习的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考核方式多元化
大部分高校对本课程的考核方式都是学期末的闭卷考核和平时成绩。为了从多角度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以便教师更清楚的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根据考核情况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及时的调整,以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应该多元化,增加新的考核方法,如学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和个人案例讲解、第二课堂活动、专业课程知识竞赛、讲演等考核方式,从多角度考察学生的学习效果。
其他方面的创新
1、各大高校一般情况下在第五学期开设《物业管理法规>课程。学生在此前已学习了《物业管理实务》课程,这门课程有部分内容和《物业管理法规》的内容有重合,因此,建议两门课程的授课教师能够建立定期集体备课、资源共享、互相听课等教学合作与交流制度,以避免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内容重复现象。
2、聘请优秀毕业生来到学校,进行讲座。有利于拉近课堂教学与实际的紧密联系,通过毕业生工作实践经验,讲解实际工作中的案例,生动性和针对性较强,教学效果好。
参考文献:
[1],岳娜,物业管理法规与案例评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高艳等,高职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03,(25)
[3],刘太刚,高等职业教育探索创新实践【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
[4],文选,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现实思考[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4)
作者单位: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 陕西西安
《物业管理法规》课程在物业管理专业的知识体系构架中处于重要地位,承担着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任务。而学生对物业管理法规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着其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的强弱,关系到学生未来的工作业绩。笔者在下文中结合实践教学和行业需求,从课程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方法等方面出发,提出个人见解,希望能为该课程的教学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
教学内容的进一步完善
《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现有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物业权属法律规定、物业管理运作主体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管理规约的法律规定、前期物业管理的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管理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等。应该说课程体系比较完整,基本符合行业需求。但随着对物业管理职能的细化、相关法规的颁布和完善,在教学实践和深入的校企合作中,物业管理法规的教学内容要根据形势变化进行调整。
1、教学内容应吸取物业管理企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由校企合作专家的参与形成。课程内容应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物业管理国家行业标准,使学生明确物业服务人员的作业准则和作业流程,针对物业管理管理企业的岗位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与应用的要求形成的。
2、国家,地方政府对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制度的更新和逐步完善要求教师在本课程的授课过程中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例如,根据新出台的“物权法”,补充物业权属法律规定内容尤其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在物业管理运作主体法律规定中,把原有的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三部分内容的概括为业主自治组织另外,根据工作中经常涉及和应用的需求,补充房地产交易,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的必备的知识。
由于行业对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有持证上岗的要求,现物业管理毕业生可考取的专业证书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助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员资格证书,学生取得证书虽然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但在考专业证书的同时可以引导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提高并增强就业竞争力。教师可以在课堂授课中将资格考试的法规知识点融入正常教学内容,以提高学生的考证通过率。
教学模式的设计
在课堂教学中,紧紧抓住学生未来能充分就业这一硬道理,紧扣“能力培养”这一核心,采用“法律法规解读一案例分析—应用能力培养”教学模式,重视在解读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基础上,突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分析,促进学生应用能力的提高。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熟悉我国现行《物业管理法规》制度、法规和规章、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学会分析和解决《物业管理法规》纠纷的方式、掌握分析案例的技巧,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实际法律应用能力,更好地适应行业岗位需要。
教学理念的创新
教师在教学实践环节中,确立“职业能力培养”和“加强课程实践性”为核心理念,逐渐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变“以学会为中心”为“会学为中心”;变“以教师为中心”为“以学生为中心”;变“以课堂为中心”为“课堂与课外并重”;变“以知识为中心”为“以能力为中心”;变“以教材为中心”为‘教材和课外读物并重”。
积极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在授课过程中,法规专业知识相对枯燥乏味,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教师应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教学内容积极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1、启发式教学法
通过物业管理的典型案例导人新课,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启发学生思考问题,引发学生兴趣,也可以采用提出启发式问题思考的方式。
或者在授课前,教师提出研究问题,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资料,学生在课堂上发表见解,或者组织观点不同的学生进行知识辩论,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
2、团队讨论案例式教学法
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提出讨论题,组织学生讨论,通过讨论交流不同的观点,最后教师进行归纳总结,以便开拓学生思维,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如“该不该收装修保证金”的讨论。使学生明确了关于装修的有关法律规定,印象非常深刻。
3、情境教学法
本课程教学中,涉及许多我们在住宅小区中常见的案例,在实践教学中,通过同学们的现场角色表演,深刻理解法律纠纷的焦点,引发思考和讨论。
4、现场教学法
建立校外实习基地,以满足学生的现场教学的需要。通过现场教学全面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文物业管理实际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资源,让学生在物业管理小区内,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的办公现场的环境下,请兼职教师讲解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特别是通过常见的前期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问题的分析,深入实际了解、收集和整理与前期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服务法规相关的案例,并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理解和消化相关知识,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显著提高教学效果。
5、学生制作多媒体课件
教师运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在实践教学中已是屡见不鲜了,这里所指的多媒体课件是指学生自行制作多媒体课件并进行讲解。这样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整体结构把握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学生收集专业资料以及制作课件的水平。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学生举行课件制作比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课件制作中,要求学生把握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表达形式。在课堂上,学生对课件内容进行讲解,真正的做到教学相长,使学生充分的融入到教学环境中。
6、录像演示法
在课程开课前集中收看、授课过程中穿插播放案例短片、影像资料的方式,充分利用录像演示的优势,增强学生现场感受和教学的形象性,使学生对要讲授的内容有明确认识,如“物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课堂上播放相关片段,使学生生动、直观的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法。
同时还可以鼓励学生自己设计案件情节、撰写脚本并拍摄制作物业管理案件的小短片,增加学习的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考核方式多元化
大部分高校对本课程的考核方式都是学期末的闭卷考核和平时成绩。为了从多角度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以便教师更清楚的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根据考核情况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及时的调整,以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应该多元化,增加新的考核方法,如学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和个人案例讲解、第二课堂活动、专业课程知识竞赛、讲演等考核方式,从多角度考察学生的学习效果。
其他方面的创新
1、各大高校一般情况下在第五学期开设《物业管理法规>课程。学生在此前已学习了《物业管理实务》课程,这门课程有部分内容和《物业管理法规》的内容有重合,因此,建议两门课程的授课教师能够建立定期集体备课、资源共享、互相听课等教学合作与交流制度,以避免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内容重复现象。
2、聘请优秀毕业生来到学校,进行讲座。有利于拉近课堂教学与实际的紧密联系,通过毕业生工作实践经验,讲解实际工作中的案例,生动性和针对性较强,教学效果好。
参考文献:
[1],岳娜,物业管理法规与案例评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高艳等,高职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03,(25)
[3],刘太刚,高等职业教育探索创新实践【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
[4],文选,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现实思考[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4)
作者单位:西安欧亚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 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