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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联邦德国于1955年才建立国防军。德国男性公民实行普遍的义务兵役制。服役期限规为18个月。根据联邦德国基本法,不许强迫公民违反他的“良心”去服兵役。但拒绝服兵役者必须到社会福利机构(如医院、老人院、残疾人福利事业单位)去完成替代性服役。服役期限则比服兵役期长三分之一,现定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