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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将作品分为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职务作品中又区分了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看似完美保护了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陷入了困境,特别是在涉及一些著作权法颁布之前的产生的作品时,仅根据现有的法条很难平衡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分配.本文通过对两个角色造型美术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对比分析,总结目前法院在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判定中作出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