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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焚烧浪费资源,损害健康,影响交通,破坏土壤肥力,与构建"绿色化"新农村、建设美丽中国理念背道而驰。秸秆规模持续增大、处置成本较高、处置的时令性强等是农民焚烧秸秆的主要原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秸秆禁烧带来新的契机:现代化规模发展、秸秆效益好、主体环保意识增强、禁烧处罚力度大等成为秸秆弃焚的原因。而促成契机转化的对策包括推进规模主体合理发展,积极培育新型主体健康成长,农业奖补与禁烧衔接,深化秸秆综合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