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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目前,承包企业的奖惩结算办法,大都是以法定形式(承包合同经司法部门公证)固定以产值、利润指标作为结算基数,按照一定的增长幅度和奖惩比例结算兑现。这种结算办法不够全面,容易产生诸如承包者短期行为等弊病。本人认为:在目前以法定合同形式承包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为结算依据的基础上,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结算奖罚较为合理。具体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