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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人们对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2004年8月,国家信访局邀请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与会专家普遍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众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人们会越来越关心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时下不断增多的信访案件正是这种变化的自然结果。
上访的人越来越多,上访的内容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包括各种冤假错案、民事纠纷、投诉申诉等。虽然各级政府部门不断采取措施,加强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但上访案件和人数仍在不断上升,尤其是群体上访案件增加更快。这种状况使人不能不考虑是否信访制度本身出了问题。
笔者以为,目前信访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有:
1.信访机构庞大且分散。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府、党委各部门大多数都设有信访机构,但由于机构分散,而且缺乏统一协调,信访者为解决一个问题同时找几个信访部门,得到的答复和解决方案可能都不一样,甚至互相矛盾。
2.信访机构一般没有独立处理问题的权限。要解决问题就得请示领导,而领导又要向上级领导请示,层层请示的处理方式必然造成效率的低下。
3.信访机构一般没有严格的处理问题的程序规范。信访问题的解决常常就靠某个领导的批示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有的信访案件则被上级反复批转下级单位处理,下级单位又往下转,所谓“谁家的孩子谁家抱”,但越往下,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必然越低。以上这些很容易造成信访问题解决的不公正,实际上还是带有人治的痕迹。
4.信访机构对信访问题的解决正步入一个尴尬的怪圈,即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信访机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如果信访使问题得到解决,则今后信访者和其他群众势必凡事信访,越来越不愿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长此以往,法治的社会理想将如何实现?
为解决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宣传,鼓励民众主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当然,前提是司法公正以及司法执行得以保证。
2.修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扩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并且要求司法部门降低“门槛”,给予有需要的公民以法律援助,使广大群众乐于和易于“打官司”,使大部分行政争议能够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解决。
3.现在的信访机构还可以保留,但要进行整合归并,使其成为司法机关的辅助协调机构。同时建立类似国外的议会督察专员或行政督察专员制度,统一协调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这些辅助协调机构可以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接待信访民众,其主要功能是提供法律咨询、听取民意、协调解决非行政争议的矛盾。那些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比较严重的案件,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随着新的《信访条例》的实施,相信信访工作会日益规范,为解决群众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广东省江门市副市长)
上访的人越来越多,上访的内容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包括各种冤假错案、民事纠纷、投诉申诉等。虽然各级政府部门不断采取措施,加强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但上访案件和人数仍在不断上升,尤其是群体上访案件增加更快。这种状况使人不能不考虑是否信访制度本身出了问题。
笔者以为,目前信访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有:
1.信访机构庞大且分散。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府、党委各部门大多数都设有信访机构,但由于机构分散,而且缺乏统一协调,信访者为解决一个问题同时找几个信访部门,得到的答复和解决方案可能都不一样,甚至互相矛盾。
2.信访机构一般没有独立处理问题的权限。要解决问题就得请示领导,而领导又要向上级领导请示,层层请示的处理方式必然造成效率的低下。
3.信访机构一般没有严格的处理问题的程序规范。信访问题的解决常常就靠某个领导的批示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有的信访案件则被上级反复批转下级单位处理,下级单位又往下转,所谓“谁家的孩子谁家抱”,但越往下,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必然越低。以上这些很容易造成信访问题解决的不公正,实际上还是带有人治的痕迹。
4.信访机构对信访问题的解决正步入一个尴尬的怪圈,即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信访机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如果信访使问题得到解决,则今后信访者和其他群众势必凡事信访,越来越不愿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长此以往,法治的社会理想将如何实现?
为解决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宣传,鼓励民众主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当然,前提是司法公正以及司法执行得以保证。
2.修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扩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并且要求司法部门降低“门槛”,给予有需要的公民以法律援助,使广大群众乐于和易于“打官司”,使大部分行政争议能够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解决。
3.现在的信访机构还可以保留,但要进行整合归并,使其成为司法机关的辅助协调机构。同时建立类似国外的议会督察专员或行政督察专员制度,统一协调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这些辅助协调机构可以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接待信访民众,其主要功能是提供法律咨询、听取民意、协调解决非行政争议的矛盾。那些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比较严重的案件,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随着新的《信访条例》的实施,相信信访工作会日益规范,为解决群众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广东省江门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