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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说,主权国家与国际合作是国际社会形成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就两者的关系而言:尊重主权是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合作的前提;主权的干预是国际合作中自身利益的可靠保障;同时,国际合作必然对主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但这也是主权自身作用的结果;国际合作既是主权国家的法律权利,也是其法律义务。然而,在国际合作中,我们既要反对个别国家借此干预别国内政,又要注重维护本国的主权安全。国际社会应坚持开展以平等主权为基础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