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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和宁波市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工作,进一步加强节能审查力度,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于2017年启动《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经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市级主要涉能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和社会意见建议,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现就起草情况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