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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开展,“人文资源”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在营造地方性“文化旅游”方面,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在“遗产旅游”[1]热的趋势下,“非遗”作为一种“人文资源”,在越来越多的旅游观光活动中,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验证了费孝通先生晚年“人文资源”思想观念的社会价值,以及方李莉教授在此基础上提出的“遗产资源论”理念。本文以“非遗小镇”为考察题材,来分析乡村振兴与“非遗”保护双重社会语境中,费孝通的“人文资源论”与方李莉的“遗产资源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