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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官,每天都面临无数形形色色的案件,都要做出无数的决定.法官不能仅仅满足于通过某种传统的推理的方式得出结论,也不能对某种社会哲学所指定的结果予以正当化.应当在面临个案时充分考虑诸如哲学、历史、传统和社会学等方法,不断反省自己的思想、衡量各种利益冲突而得出符合为社会和普通人所接受的普片正义观念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