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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纸张为载体时,提单的所有权随载体的交付同一地点同步转移。由于载体的变化,区块链电子提单中,提单的发送与接收是相对独立的。转让过程的变化,使提单自身的物权变动成为了新的待研究问题。本文通过判例分析和条文解释,对提单物权独立存在的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对区块链电子提单适用物、合同、有价证券等国际私法规则的利弊进行辨析,提出了对法律适用法中的"有价证券"扩大解释以适应提单电子化现象、兼顾承运人和卸港地区利益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