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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XX招标公司起诉称:2007年7月1日,XX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与XX电气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电气公司委托招标公司为其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提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招标代理、编制标底等;双方同意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