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把权力推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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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省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并联审批后,企业人员办理此项业务,只需在省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内一个窗口申请,一个窗口办结,办理时限仅需要15个工作日。”
  2013年3月15日,海南省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向前来调研的中国社科院重大国情调研课题组专家介绍道。
  据了解,过去企业人员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业务需要在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海口海关、省外汇分局等9个厅局之间来回奔波,办理时限需要30个工作日。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海南省推行的行政审批制度“三集中”改革。
  从战略管理高度进行顶层设计
  2012年5月14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题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文章,其中特别介绍了海南省政务中心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
  姚云亭是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某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多年从事工程项目报批工作。与以往不同,如今他在项目报批过程中,“再也不必拿着一堆报批材料,今天去这个局、明天再去那个厅。需要在省一级审批的,直接把材料交到政务中心的窗口就行了,时间能节省一半。”
  姚云亭对海南审批效率变化的例子被《人民日报》记者记录文中。报道在点评中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破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意识;突破部门既得利益的束缚,增强改革大局的意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进步的重要突破口。
  然而,在5年前,面对审批分散办理、多头审批、审批部门“官本位”较重的现象,摆在海南省政府决策层眼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进行顶层设计。
  “建立省政务服务中心是大势所趋,是发展需要。”2008年6月,时任海南省省长、现任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在省政务中心启动运行大会上强调,建立省政务中心,目的就是为了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效能,切实改善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务环境。
  当时,国内一些兄弟省份,有的已经建立起政务中心,但其中一些中心由于没有被赋予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职权,只是在“物理层面”实现各部门窗口集中办公,中心的建立只是“浮在面上”。
  而海南则不同。在2008年政务中心成立之初,省委、省政府便率先明确,省政务中心是“集行政许可审批、要素资源配置、行政效能监察和社会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中心既发挥主导、统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作用,又不越界干涉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与此同时,进驻中心的34个厅局也全力支持这一改革,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
  从政府战略管理的高度统筹改革与发展全局,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有“全局”观念,又有“重点”突破,海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朝着预期目标一步步迈进。
  “可以说,如果没有成立之初省委、省政府的高瞻远瞩和高度信任,赋予政务中心协调推进全省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海南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有可能陷入权责不清的‘泥沼’而裹足不前,后来的多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更是无从谈起。”省政务中心前主任袁秀梅说。
  “三集中”,破解“隔靴抓痒”难题
  “以前办事要跑多个部门,现在只要到一个窗口。以往要跑三四次才能办完的事情,现在只要一次就完成了。”省政务中心推行“三集中”改革,群众感受最直接的,就是办事效率提高了。
  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顾平安,则把“三集中”作为“海南经验”在2010年10月举行的全国第六届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交流会上进行专门介绍,他认为,“三集中”真正破解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隔靴抓痒”的难题。
  设立政务服务机构及办事大厅,推行各部门审批集中办公,是各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普遍做法。但大部分地区只是实现了“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的“两集中”,缺乏审批权力集中,各单位在政务中心设立的窗口只能“受”而不能“理”,不能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
  海南省政务中心成立伊始,便坚持实行“三集中”模式,即各厅局设行政审批办,将原分散各处室办理的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实现由行政首长授权,将分散各分管领导、处室的审批权力向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相对集中;实现行政审批办公室以及工作人员整建制向中心集中。
  “相对于‘两集中’,‘三集中’增加了权力集中,使得大多数审批权从各厅局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手中移交给了首席代表,各审批办拥有了受理权和直接审批权,84%以上的办件可以在大厅直接办结。对于少数涉密、受场地限制不能在大厅集中办理的特殊审批事项,则由审批办受理后行使分办权和督办权。”袁秀梅告诉记者。
  比如,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有48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前分散在7个处,由3位副厅长分管,涉及53名审批工作人员,使用7枚公章。进入政务中心后,成立了审批办,编制人员在内部进行调剂,抽调11个人,把7枚公章全部废除掉,改为审批办1枚公章,在大厅里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模式开展工作。
  通过改革,34个政府部门的1240项行政审批事项先后进驻中心,中心组织34个审批办对每个审批项目编制办事指南,制订示范文本。
  与此同时,省政务中心还依法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目前已对630项审批事项审批流程进行不同程度压缩精简,压缩审批环节1020个。通过流程优化,平均单位提速14.4天,整体提速40%。
  2012年1月,海南省政务中心“三集中”项目从全国213个参选项目中脱颖而出,摘得“第六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成为10个获奖项目之一。
  “‘三集中’是海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其核心是审批权的集中。通过集中审批权,并配合监督制衡机制,海南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权的有序管理,提高了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地方政府创新奖”奖项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朱昔群说。   “三集中”凸显在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方面的巨大优势,此项改革也入选2012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制蓝皮书》。书中指出,行政审批“三集中”的本质是对审批权力的科学配置,通过集中审批权,依法科学配置权力,有序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海南省政务中心将审批权推向“窗口”后,实现了公开透明的“敞开式办公”。老百姓、企事业单位在大厅窗口统一受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收费。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晾”在群众眼皮底下,真正做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政务服务中心对所有进驻的审批项目实行“八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中心还在政务大厅设立了银行代收费窗口,使各部门的窗口收费统一在中心公开办理,杜绝了行政审批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
  由视频监控、招投标网络系统和行政许可审批网络系统构成的电子监察信息平台,自动、实时、全面采集行政审批、招投标信息,可以监察全部行政许可及非许可审批业务的办理状态,包括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所有环节。
  电子监察信息系统可以按照各单位承诺时限,对即将到期和超期的办件实行“黄灯”提醒、“红灯”警示。系统发出纠错指示信号后,政务中心监察室会及时发出监察通知书,或派人进行调查了解,对存在行政过错的,则提请省监察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把审批权力推向窗口后,各审批办主任手中的权力受到了本单位、驻中心纪委监察机关、办事群众的多重监督,解决了过去权力藏得深、责任分不清的现象。”袁秀梅说。
  实施“三集中”后,各审批办人员工作在中心,人事关系在派出单位,由中心承担教育、行政管理等职能,从管理角度看,这种管事不管人的体制往往会出现中心对审批办工作人员激励和约束不足等问题。
  在实践中,“海南模式”不断创新,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文件,明确了中心的特殊管理体制:行政隶属关系在原单位不变,其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迁入省政务中心,晋升职务应考察其在省政务中心工作的表现,入党入团由中心机关党委决定。
  通过为工作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将工作表现、受奖情况等存档,对能力强、工作突出的干部,中心党组积极向其各单位党组及省委组织、人事部门推荐。近4年来,321名审批工作人员中,有98人得到提拔或重用。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由原来不想来到现在不想走,由原来怕被边缘化到现在成了各单位的“香饽饽”。
  尽管海南行政审批“三集中”效果丰硕,但其法律地位不确定、角色身份不明确等尴尬也凸显出来。
  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在对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调研后认为,应当给予政务服务中心应有的法律地位。
  “当前各地政务中心普遍面临法律地位不确定、角色身份不明确、法定职责不清晰的问题。为了有序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应进一步从法律上和制度上明确其职能,使其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调研组的报告如此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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