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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8日,商务部在广州举行了2008年对欧纺织品出口工作通报会,向约200家在广交会参展的纺织出口企业传递了关于明年对欧盟出口的双边监控体系部分细则。
此前,欧盟和中国商务部相继宣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按期取消中国十种输欧纺织品的配额限制。取而代之的,在未来一年内采取双边监控体系来密切监督中国批准的出口许可以及欧盟批准的进口许可。

老办法:配额制寿终正寝
纺织品配额制度本是两年前就被束之高阁的贸易保护主义作法。根据乌拉圭回合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结束长达数十年的纺织品配额体制。
但是配额制的取消却一度带来了一场“浩劫”,使欧洲市场出现混乱。全球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后,配额取消使中国部分纺织品被长期压抑的增长潜力在短期内迅速释放,中国向欧洲输出廉价纺织品激增,引发了欧盟紧急设限。欧盟依据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条款对中国20种产品进行限制或设限调查,涉及金额合计约20亿美元。为了化解贸易争议,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后,当年6月11日,中欧终于握手言和,双方达成协议,签署了《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在2007年年底以前,中国自动减少对欧盟的纺织品出口量,对中国十种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事实上,备忘录的签署不仅避免了一场贸易战,同时也为双方纺织品贸易提供了一个稳定良好的贸易环境,兼顾了多方利益。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中欧纺织品协议是在纺织品一体化形势下通过双边协商解决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良好先例,为解决其他贸易争端起到了示范作用,对于全球纺织服装业向新的贸易格局过渡具有重要意义。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重回配额制利大于弊。而且根据WTO特别保护条款,这种配额可延长一年,法国也极力主张延长配额制。不过欧盟委员会最终还是拒绝了输欧纺织品配额延长一年的要求,因为继续采取配额制不仅会使中欧双方从事纺织品零售和进口的企业蒙受损失,而且那些受欧洲保护的纺织品行业也将仍然缺乏竞争力。
今年6月在布鲁塞尔召开的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上,中国商务部和欧盟贸易委员会双方再次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共识,明确表示将恪守备忘录,如期、全面实现双边纺织品贸易自由化。也就是说,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国所有对欧纺织品出口不再受任何配额或数量限制。

新办法:双边监控即将登场
根据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达成的共识,为避免2008年出现类似前年初对欧纺织品出口“井喷”现象、导致贸易摩擦加剧的局面,中欧双方进行了多轮技术级对话。9月28日,双方就建立双边监控体系达成了一致意见:将备忘录项下的八类纺织品纳入双边监控体系。这八类产品包括T恤衫、套头衫、男式裤子、女式衬衫、连衣裙、胸衣、床单以及亚麻产品。在实施配额制期间,这八类产品的使用率仅在74.5%至97.1%之间,远未使用完备忘录规定的协议数量。因此,该监控体系的主要目的不是限制出口,而是为了方便双方政府对敏感产品的数据信息搜集,对部分取消数量管理类别的对欧出口进行监测。
11月13日,商务部正式公布了《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所有输欧纺织品出口不再受任何配额或数量限制,而是实施双边监控,明年起商务部将对部分输欧纺织品施行为期一年的出口许可证管理,不设任何形式的数量限制,并施行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只有同时符合《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的六个条件,方可获得出口资格。这些条件包括:在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从事纺织品出口贸易两年(含)以上;依法纳税的一般纳税人;上年度输欧纺织品对欧盟出口一万美元(含)以上;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方面连续三年没有违规行为;且符合有关商协会相关行业自律要求的企业。
11月14日,商协会审核小组公布了第二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共有697家纺企获得了明年输欧资格。其中广东企业有124家,其余为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的企业,加上首批获得资格的373家纺企,目前已有超过1000家企业获得了明年的输欧资格。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认为,双边监控取代配额制,从总体上来说对中国纺织业是个利好消息。有了双边监控体系,至少在监控期间如果发现问题,欧盟先要与中方协商,不会动不动就拿出反倾销等手段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贸易摩擦。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出口欧盟的纺织品贸易就此完全放开。按照这一双边监控许可制度的规定,中国商务部将就一年内上述八类纺织品出口欧盟的大致数量、价格等,向欧盟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一旦中国纺织品的出口情况出现波动或者异常,欧盟将有权单方面采取进口管制措施。
那么,进入2008年,配额限制再次取消后的中欧纺织品贸易是否会重蹈2005年的覆辙?
我国纺织企业有近10万家,绝大多数是民营和中小企业。在配额制下,一些纺织品企业为了规避管制将产品转道至保加利亚、罗马利亚、土耳其再出口到欧盟,配额取消后,这些转口贸易的回流将导致对欧盟出口的增加。另一方面,一些将生产转移至东南亚等国家的中国跨国纺织品企业也有可能将生产撤回到国内,从而加大对欧盟的出口量。代表欧洲进口商和零售商利益的欧洲外贸协会发言人斯图尔特·纽曼提醒到,如果监控数据表明中国对欧纺织品出口再次出现激增的局面,欧盟仍可能动用特殊保障措施,“那将重归2005年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解决前的情形。”
担忧疑虑是不可避免的,思危才能居安。有关专家表示,实施双边监控体系,使我国纺织品对欧出口重回自由状态,但实际上,这是一种仍在密切注视下、不得放纵的贸易自由。在双边监控体系下,我国批准的出口许可以及欧盟批准的进口许可将受到严密监督。另外,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由于纺织服装行业门槛较低,容易无序增长,虽然名义上取消了配额,但仍然会加强对这个领域的约束。当前我国实施的对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以及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正可以防止限制取消后出现过度激烈的价格战和出口数量过快增长。
强化自身应对贸易摩擦
纺织行业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产业,目前我国已經成为世界纺织品第一大出口国。今年以来,我国纺织品对全球及主要出口市场出口价格指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总体仍呈上升趋势。根据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07年秋季)》的数据,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前三季度中国对欧盟出口1755.2亿美元,同比增长30.8%;自欧盟进口806.2亿美元,同比增长21.7%。而按照欧盟方面的统计,去年中欧贸易顺差为1280亿欧元,今年则可能达到1700亿欧元。
在中欧贸易不断增长、顺差持续上升的背景下,贸易摩擦将不可避免地呈现高发趋势。尽管2008年之后欧盟将不再从数量上限制中国纺织品出口,但有关专家提醒,这并不意味着欧盟将完全放弃在贸易保护方面的抵抗。相反,他们将采取更隐蔽、更为有效的“技术性壁垒”和“专利性壁垒”等贸易壁垒手段。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技术性贸易壁垒能有效地阻挡中国纺织品的流入,其威力甚至大于配额制。
其实,纺织品贸易摩擦只不过是欧美对与中国的经贸关系施加不公平待遇的一个环节。事实上,欧美对这些问题实行双重标准,一面鼓吹自由贸易,另一面却对中国处处为难。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先生曾说过,中国纺织品出口快速上升,不是中国的错误,中国考虑到一些脆弱国家的利益,表现了负责的态度。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增长做出了贡献,对欧洲人来说是很有好处的。中国地位的提升可能会使某些人感到痛苦,但从长计议,这种压力是建设性的,是积极的压力。我们需要更加明智,而不是维持现状,依赖保护主义。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指出,虽然我们的纺织业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然而我国纺织品在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一是产品附加值低,自主品牌少,多以定牌、贴牌为主。二是出口市场集中,近年来,欧盟、美国、日本一直是我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占我国纺织品出口额的40%以上。三是劳动力成本优势减弱,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中国在低附加值大众化产品上最强劲的对手。
在未来一段时期,实现我国从纺织大国到纺织强国的转变是中国纺织业的奋斗目标。处在风口浪尖上的中国纺织品企业要想应对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惟一出路就是做大、做强,依靠技术进步。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高虎城建议企业应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积极推进纺织品企业国际化经营,改善中国纺织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配,加强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人力资源素质。根据相关建议,纺织品企业应当提高对形势发展的判断能力,及时收集信息,把握国内外行业内的每一个动向。同时要转变增长方式,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还应加大“走出去”力度,实行多元化战略,不能过分依赖少数几个国家。这样才有助于缓解贸易矛盾,减轻风险,推进国际合作。
相关链接
中欧纺织品贸易大事记
2005年1月1日:按照WTO规则,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纺织品贸易取消配额制度。
2005年4月初:由于对欧盟纺织品出口“井喷”,欧盟宣布对中国出口纺织品发起特别保障调查,启动设限程序。
2005年6月11日:中欧签署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到2007年,中国将出口欧盟的10类纺织品的年增长率控制在8% 至12.5%以内。为此,中国自7月20日起启动配额制。
2005年8月,由于在一个月的政策真空期内抢出口,8000万件中国纺织品滞留欧盟海关。
2005年9月5日,中欧签署第二份纺织品协议,中欧对滞港事件各负一半责任,一半由欧盟增加配额,一半由中国自行解决,或者借用其他类别配额,或者预支第二年的配额。
2008年1月1日:中国出口欧盟的10类纺织品取消配额制,但对其中8类纺织品实行双边监控体系。
编辑:龙 昕
此前,欧盟和中国商务部相继宣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按期取消中国十种输欧纺织品的配额限制。取而代之的,在未来一年内采取双边监控体系来密切监督中国批准的出口许可以及欧盟批准的进口许可。

老办法:配额制寿终正寝
纺织品配额制度本是两年前就被束之高阁的贸易保护主义作法。根据乌拉圭回合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结束长达数十年的纺织品配额体制。
但是配额制的取消却一度带来了一场“浩劫”,使欧洲市场出现混乱。全球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后,配额取消使中国部分纺织品被长期压抑的增长潜力在短期内迅速释放,中国向欧洲输出廉价纺织品激增,引发了欧盟紧急设限。欧盟依据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条款对中国20种产品进行限制或设限调查,涉及金额合计约20亿美元。为了化解贸易争议,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后,当年6月11日,中欧终于握手言和,双方达成协议,签署了《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在2007年年底以前,中国自动减少对欧盟的纺织品出口量,对中国十种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事实上,备忘录的签署不仅避免了一场贸易战,同时也为双方纺织品贸易提供了一个稳定良好的贸易环境,兼顾了多方利益。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中欧纺织品协议是在纺织品一体化形势下通过双边协商解决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良好先例,为解决其他贸易争端起到了示范作用,对于全球纺织服装业向新的贸易格局过渡具有重要意义。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重回配额制利大于弊。而且根据WTO特别保护条款,这种配额可延长一年,法国也极力主张延长配额制。不过欧盟委员会最终还是拒绝了输欧纺织品配额延长一年的要求,因为继续采取配额制不仅会使中欧双方从事纺织品零售和进口的企业蒙受损失,而且那些受欧洲保护的纺织品行业也将仍然缺乏竞争力。
今年6月在布鲁塞尔召开的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上,中国商务部和欧盟贸易委员会双方再次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共识,明确表示将恪守备忘录,如期、全面实现双边纺织品贸易自由化。也就是说,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国所有对欧纺织品出口不再受任何配额或数量限制。

新办法:双边监控即将登场
根据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达成的共识,为避免2008年出现类似前年初对欧纺织品出口“井喷”现象、导致贸易摩擦加剧的局面,中欧双方进行了多轮技术级对话。9月28日,双方就建立双边监控体系达成了一致意见:将备忘录项下的八类纺织品纳入双边监控体系。这八类产品包括T恤衫、套头衫、男式裤子、女式衬衫、连衣裙、胸衣、床单以及亚麻产品。在实施配额制期间,这八类产品的使用率仅在74.5%至97.1%之间,远未使用完备忘录规定的协议数量。因此,该监控体系的主要目的不是限制出口,而是为了方便双方政府对敏感产品的数据信息搜集,对部分取消数量管理类别的对欧出口进行监测。
11月13日,商务部正式公布了《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所有输欧纺织品出口不再受任何配额或数量限制,而是实施双边监控,明年起商务部将对部分输欧纺织品施行为期一年的出口许可证管理,不设任何形式的数量限制,并施行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只有同时符合《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的六个条件,方可获得出口资格。这些条件包括:在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从事纺织品出口贸易两年(含)以上;依法纳税的一般纳税人;上年度输欧纺织品对欧盟出口一万美元(含)以上;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方面连续三年没有违规行为;且符合有关商协会相关行业自律要求的企业。
11月14日,商协会审核小组公布了第二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共有697家纺企获得了明年输欧资格。其中广东企业有124家,其余为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的企业,加上首批获得资格的373家纺企,目前已有超过1000家企业获得了明年的输欧资格。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认为,双边监控取代配额制,从总体上来说对中国纺织业是个利好消息。有了双边监控体系,至少在监控期间如果发现问题,欧盟先要与中方协商,不会动不动就拿出反倾销等手段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贸易摩擦。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出口欧盟的纺织品贸易就此完全放开。按照这一双边监控许可制度的规定,中国商务部将就一年内上述八类纺织品出口欧盟的大致数量、价格等,向欧盟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一旦中国纺织品的出口情况出现波动或者异常,欧盟将有权单方面采取进口管制措施。
那么,进入2008年,配额限制再次取消后的中欧纺织品贸易是否会重蹈2005年的覆辙?
我国纺织企业有近10万家,绝大多数是民营和中小企业。在配额制下,一些纺织品企业为了规避管制将产品转道至保加利亚、罗马利亚、土耳其再出口到欧盟,配额取消后,这些转口贸易的回流将导致对欧盟出口的增加。另一方面,一些将生产转移至东南亚等国家的中国跨国纺织品企业也有可能将生产撤回到国内,从而加大对欧盟的出口量。代表欧洲进口商和零售商利益的欧洲外贸协会发言人斯图尔特·纽曼提醒到,如果监控数据表明中国对欧纺织品出口再次出现激增的局面,欧盟仍可能动用特殊保障措施,“那将重归2005年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解决前的情形。”
担忧疑虑是不可避免的,思危才能居安。有关专家表示,实施双边监控体系,使我国纺织品对欧出口重回自由状态,但实际上,这是一种仍在密切注视下、不得放纵的贸易自由。在双边监控体系下,我国批准的出口许可以及欧盟批准的进口许可将受到严密监督。另外,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由于纺织服装行业门槛较低,容易无序增长,虽然名义上取消了配额,但仍然会加强对这个领域的约束。当前我国实施的对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以及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正可以防止限制取消后出现过度激烈的价格战和出口数量过快增长。
强化自身应对贸易摩擦
纺织行业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产业,目前我国已經成为世界纺织品第一大出口国。今年以来,我国纺织品对全球及主要出口市场出口价格指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总体仍呈上升趋势。根据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07年秋季)》的数据,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前三季度中国对欧盟出口1755.2亿美元,同比增长30.8%;自欧盟进口806.2亿美元,同比增长21.7%。而按照欧盟方面的统计,去年中欧贸易顺差为1280亿欧元,今年则可能达到1700亿欧元。
在中欧贸易不断增长、顺差持续上升的背景下,贸易摩擦将不可避免地呈现高发趋势。尽管2008年之后欧盟将不再从数量上限制中国纺织品出口,但有关专家提醒,这并不意味着欧盟将完全放弃在贸易保护方面的抵抗。相反,他们将采取更隐蔽、更为有效的“技术性壁垒”和“专利性壁垒”等贸易壁垒手段。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技术性贸易壁垒能有效地阻挡中国纺织品的流入,其威力甚至大于配额制。
其实,纺织品贸易摩擦只不过是欧美对与中国的经贸关系施加不公平待遇的一个环节。事实上,欧美对这些问题实行双重标准,一面鼓吹自由贸易,另一面却对中国处处为难。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先生曾说过,中国纺织品出口快速上升,不是中国的错误,中国考虑到一些脆弱国家的利益,表现了负责的态度。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增长做出了贡献,对欧洲人来说是很有好处的。中国地位的提升可能会使某些人感到痛苦,但从长计议,这种压力是建设性的,是积极的压力。我们需要更加明智,而不是维持现状,依赖保护主义。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指出,虽然我们的纺织业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然而我国纺织品在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一是产品附加值低,自主品牌少,多以定牌、贴牌为主。二是出口市场集中,近年来,欧盟、美国、日本一直是我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占我国纺织品出口额的40%以上。三是劳动力成本优势减弱,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中国在低附加值大众化产品上最强劲的对手。
在未来一段时期,实现我国从纺织大国到纺织强国的转变是中国纺织业的奋斗目标。处在风口浪尖上的中国纺织品企业要想应对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惟一出路就是做大、做强,依靠技术进步。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高虎城建议企业应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积极推进纺织品企业国际化经营,改善中国纺织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配,加强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人力资源素质。根据相关建议,纺织品企业应当提高对形势发展的判断能力,及时收集信息,把握国内外行业内的每一个动向。同时要转变增长方式,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还应加大“走出去”力度,实行多元化战略,不能过分依赖少数几个国家。这样才有助于缓解贸易矛盾,减轻风险,推进国际合作。
相关链接
中欧纺织品贸易大事记
2005年1月1日:按照WTO规则,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纺织品贸易取消配额制度。
2005年4月初:由于对欧盟纺织品出口“井喷”,欧盟宣布对中国出口纺织品发起特别保障调查,启动设限程序。
2005年6月11日:中欧签署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到2007年,中国将出口欧盟的10类纺织品的年增长率控制在8% 至12.5%以内。为此,中国自7月20日起启动配额制。
2005年8月,由于在一个月的政策真空期内抢出口,8000万件中国纺织品滞留欧盟海关。
2005年9月5日,中欧签署第二份纺织品协议,中欧对滞港事件各负一半责任,一半由欧盟增加配额,一半由中国自行解决,或者借用其他类别配额,或者预支第二年的配额。
2008年1月1日:中国出口欧盟的10类纺织品取消配额制,但对其中8类纺织品实行双边监控体系。
编辑:龙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