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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林权改革是林业改革的核心。在林权制度的历次改革过程中,我国没有充分考虑林业产权的特殊性,没有充分尊重林农的利益和需求,产权变更频繁,各种利益主体的产权关系模糊,林权政策也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和配套措施,森林资源在一定程度上遭到了毁坏,因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十分必要和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