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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充满爱的阳光事业,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证。实行依法治校,就要不断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各方的合法利益。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做到依法治校,从而构建和谐、美好的校园呢?
一、抓领导
发挥核心作用办好一所学校,领导是关键。对于学校而言,效益的高低,教学质量的优劣,社会信誉的好坏,都与领导的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因此首先要建立一支强健的依法治校领导班子,健全制度,从而制定出切合实际,富于时代特征的校规校纪和方式方法。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点。
1.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工依据法律和法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告示:谁把一根木头从都城的甲处搬到乙处,就可以从政府领得若干黄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个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给了他告示上所说的黄金。可见法的强制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许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守法和执法。如果高兴就执法,不高兴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守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它的目的,国家的法律是这样,校规校纪也是这样。
2.依法治校的首要求就是合法性,如果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不合乎法律要求的条款,那么,对规章制度执行得越坚决,违法现象就越严重。所以,领导者、决策者在制定校纪校规时,一定要依据国家法律,决不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
二、抓学习
树立法治观念中国传统的教育是“以师为吏”。俗话说,男服先生女服嫁(古代能读书的多是男子),意思就是说再调皮再不守规矩的“男”在“先生”面前也会服服贴贴。而体现先生威严的正是一把戒尺。戒尺,戒尺,一方面要警戒、警示,另一方面要注意尺度和方式,适可而止。在戒尺的儆戒下,古往今来的有多少学子俯首贴耳,发奋苦读,这才有了“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古训。然而,时过境迁,随着人权意识的觉醒,法制观念的深入,“戒尺”不再风光。“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的一条铁的戒律。
在这种新形势下一些教师法律观念淡漠,接受不了这种现实。学校教育任务的承担者是教师,如果教师的法制意识淡薄,法制教育就成了一句空话,更谈不上教育质量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依法治校各项工作的落实,必须从抓学习入手,着力提高广大教师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师德规范,大力宣传依法治校、以法育人的重要性。学习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辅导学习;办辅导班,锻造出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营造出一个学法、知法、护法的优良环境。可以开办讲座:教育法规学习讲座、师德规范讲座、《宪法》修订案学习讲座、《刑法》修正案学习讲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讲座等,也可以通过编写教材、配发读本、观看影视、撰写心得、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增强自觉守法和依法治教的优良风气。这样,学校就会很少出现或不出现教师违法违纪现象和殴打、体罚学生的侵权事件,建树了优良的师德形象,营造出美好、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抓宣传
增强防范意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他们的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正因为如此,学校应运用多种形式,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教学之中,着力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一是配发相关的法律教材,如《法律常识》《法律法规选编》《教育法》《教师法》《刑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也可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考勤管理制度》《中学生日常道德规范》《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等。二是选聘法律教师。三是开设法律课程,要重落实,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四是在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律内容,如语文、政治、历史等。总之,要让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明白自己享有哪些权利,该履行哪些职责,了解哪些是违法的,怎样做才是合法的,从而培养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学生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有时,投入很多,但收效甚微。这就要求我们法制教育工作者要不断总结与反思,从而找到一套符合实际的有效方法。管理学有句术语:“没有总结就没有提高,没有反思就没有进步。”总结反思能使人从幼稚走向成熟,从肤浅走向深刻,人只有不断总结反思,才能超越经验,超越习惯,走向科学,走向高效。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我们教育部门也要遵循这一方针,坚持走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征程,构建和谐美好的校园,我们将满怀信心地迎来教育法治的又一个春天。
一、抓领导
发挥核心作用办好一所学校,领导是关键。对于学校而言,效益的高低,教学质量的优劣,社会信誉的好坏,都与领导的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因此首先要建立一支强健的依法治校领导班子,健全制度,从而制定出切合实际,富于时代特征的校规校纪和方式方法。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点。
1.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工依据法律和法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告示:谁把一根木头从都城的甲处搬到乙处,就可以从政府领得若干黄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个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给了他告示上所说的黄金。可见法的强制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许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守法和执法。如果高兴就执法,不高兴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守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它的目的,国家的法律是这样,校规校纪也是这样。
2.依法治校的首要求就是合法性,如果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不合乎法律要求的条款,那么,对规章制度执行得越坚决,违法现象就越严重。所以,领导者、决策者在制定校纪校规时,一定要依据国家法律,决不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
二、抓学习
树立法治观念中国传统的教育是“以师为吏”。俗话说,男服先生女服嫁(古代能读书的多是男子),意思就是说再调皮再不守规矩的“男”在“先生”面前也会服服贴贴。而体现先生威严的正是一把戒尺。戒尺,戒尺,一方面要警戒、警示,另一方面要注意尺度和方式,适可而止。在戒尺的儆戒下,古往今来的有多少学子俯首贴耳,发奋苦读,这才有了“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古训。然而,时过境迁,随着人权意识的觉醒,法制观念的深入,“戒尺”不再风光。“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的一条铁的戒律。
在这种新形势下一些教师法律观念淡漠,接受不了这种现实。学校教育任务的承担者是教师,如果教师的法制意识淡薄,法制教育就成了一句空话,更谈不上教育质量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依法治校各项工作的落实,必须从抓学习入手,着力提高广大教师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师德规范,大力宣传依法治校、以法育人的重要性。学习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辅导学习;办辅导班,锻造出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营造出一个学法、知法、护法的优良环境。可以开办讲座:教育法规学习讲座、师德规范讲座、《宪法》修订案学习讲座、《刑法》修正案学习讲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讲座等,也可以通过编写教材、配发读本、观看影视、撰写心得、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增强自觉守法和依法治教的优良风气。这样,学校就会很少出现或不出现教师违法违纪现象和殴打、体罚学生的侵权事件,建树了优良的师德形象,营造出美好、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抓宣传
增强防范意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他们的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正因为如此,学校应运用多种形式,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教学之中,着力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一是配发相关的法律教材,如《法律常识》《法律法规选编》《教育法》《教师法》《刑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也可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考勤管理制度》《中学生日常道德规范》《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等。二是选聘法律教师。三是开设法律课程,要重落实,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四是在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律内容,如语文、政治、历史等。总之,要让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明白自己享有哪些权利,该履行哪些职责,了解哪些是违法的,怎样做才是合法的,从而培养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学生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有时,投入很多,但收效甚微。这就要求我们法制教育工作者要不断总结与反思,从而找到一套符合实际的有效方法。管理学有句术语:“没有总结就没有提高,没有反思就没有进步。”总结反思能使人从幼稚走向成熟,从肤浅走向深刻,人只有不断总结反思,才能超越经验,超越习惯,走向科学,走向高效。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我们教育部门也要遵循这一方针,坚持走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征程,构建和谐美好的校园,我们将满怀信心地迎来教育法治的又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