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并非对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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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法亦法""恶法非法"之争看似有理有据,实则反映出学者对"恶法亦法""恶法非法"的深深误解。"恶法亦法"中的"法",前者和后者指的均是"法律";"恶法非法"中的"法",前者指的是"法律",后者指的是"自然法"。分析法学派没有片面地主张"恶法亦法",自然法学派也没有片面地主张"恶法非法",两派的终极目的均是促进人类的幸福和至善。所以,"恶法亦法""恶法非法"可以相互推导,并且对立统一。"恶法亦法"催生了法治的形式正义,"恶法非法"催生了法治的实体正义,因此,促进法治朝着良法之治的方向发展,必须防止割裂或者对立"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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