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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由于经济条件、户籍、教育条件等因素的限制,迫使外出务工人员不得不将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由他人进行照顾,这些孩子被称为留守儿童。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界定,学者们比较公认的是指父母双方或是一方一年中在外务工时间累积达六个月及以上,而被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由父母单方、祖辈、上代、同辈监护或是自我监护的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