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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保障进城务工农牧民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我厅全面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城就业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06〕154号)要求,确保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2014年,全省接收6.4万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占全省义务教育学生总人数的9.5%。其中西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