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茶成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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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茶成滋味
   我这人虽也粗通文墨,于烟于酒,却都律之以戒,从不问津。唯对茶,尚可“能饮一杯无”。以往所住城市,流行花茶一类,尤以茉莉飘香者为盛,比之南方的龙井清茶,总觉得有喧宾夺主之嫌。我常喝的是翠色可人、微带苦味的绿茶。中国人于“苦”字颇多偏爱,前些年盛行“忆苦思甜”不衰,便是一例。于是我乃效义山“腐鼠成滋味”的诗句,有“苦茶成滋味”的题目“出笼”。
  说起苦茶,很容易想到周作人。他在北平八道湾的书屋悬一匾,是沈兼士先生题名的“苦雨阁”,以后改名“苦茶庵”了。当时国难当头,他独坐书斋品那苦茶,这还罢了,却又在“五十自寿”诗中,对苦茶大做文章。其中一首写道:
  前世出家今在家,
  不将袍子换袈裟。
  街头终日听谈鬼,
  窗下通年学画蛇。
  老去无端玩骨董,
  闲来随分种胡麻。
  旁人若问其中意,
  且到寒斋吃苦茶。
  两首苦茶诗发出后,许多文人作诗相和,钱玄同、蔡元培、林语堂等大家参与,与此同时,却遭来左翼文人一场痛批:国难当头,还有闲心在斋中饮茶?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
  我的同乡诗人丁芒兄从文多年,到花甲方蒙恩分得书房一室,便也以“苦丁茶”为由,题作“苦丁斋”,其实也是谐音于他的姓氏,暗喻其坎坷之身世吧。他出一本散文选,邀我为评,我便以“苦丁斋品茗”为题撰文以赠,其实直到文章发表出来,我还未尝过这种茶的滋味呢。
  也算是天助我也,不久前苦丁茶竟不远千里“飞”了过来。贵州的诗友喻子涵兄来信,给我捎来了一小盒苦丁茶,说是产自风景清幽的青城山麓。他走后我打开泡了一杯品尝,果如周作人所言,“我感到他的好意,可是这茶实在太苦,我终于没有能够吃。”
  我属凡人,平日喝的都是崂山绿茶。微带苦味,我觉得最是称意,有这么一杯在手,读书写作,与人闲聊,不时品那么一品,便觉心旷神怡。“苦茶成滋味,”就已经足够了。
  喝了两碗粥
  饮酒、抽烟、品茶,虽属生活所需,但多少總贴近有钱人、有闲者享乐之一格。现在生活水平多有提高,几乎人人垂手可得,但观念上仍觉其雅与闲的身份未变。喝粥就不同了,纯然是实用主义,大众化、平民化的,甚且是尚未脱贫的标志之一。我小时候在淮南的小城市生活,是旧社会。当地人习惯,一日三餐,两顿有粥,是常态。却又瞧不起粥,一辈子喝粥之人是“穷命”。不幸我自幼嗜粥,于是得了个评语,曰:“没出息”。
  粥,北方称稀饭,“一饭一粥,当思来之不易”,可见粥的称谓,属正宗。而今北方城市也有粥店上市,未见“稀饭铺”的招牌,可见“粥”的命名无可取代。在我老家,农村人不必说了,城里人除富豪之家,几乎无不是每晚有粥的。大米粥熬得黏稠稠,米香扑鼻,佐以一碟自腌咸菜、萝卜干、雪里蕻之类,清淡可口,最是适宜。一碗下肚,别提那滋味多么熨帖舒心。稍逊一筹是小米绿豆粥,夏天喝了颇有祛暑安神的功效。再低一个档次,便是玉蜀黍即苞米面搅和而成的“糁儿粥”了。
  说起糁儿粥,自有其独特的优越性在。一是便宜,营养价值却高。做起来省事,比“方便面”还方便。将水烧好,把苞米面和匀,搅成“面糊”状便成,几分钟开锅,立等可食。捧起碗“哗啦啦”顺流而下,嚼都不用嚼,就受用了,标准的“快餐”。家乡农村一位老太太,熬了一锅粥,取出12只青花大碗,在灶台一字排开,一口气便全“解决”了。老太太脸不变色心不跳,一副自得其乐的神情,真令人惊羡,比起海量的醉翁,毫不逊色。
  粥当然也有高档的,冬日晚上小巷中手敲竹板叫卖糖粥的吆喝声对孩子们颇具吸引力。糯米、白糖,外加红枣以及红小豆,够意思了吧,鲁迅在一篇文章中谈到的“薏米杏仁莲心粥”更加了得。薏米即苡仁,以及杏仁、莲子心,均微含苦意,却又香甜,所以鲁迅说是“一听到就有馋涎欲滴之慨”。而今的粥店中更是名目繁多,什么莲子粥、火腿粥、藕片粥、山芋粥、八宝粥、鱼粥、海鲜粥等,我却未敢问津,尤其对鱼和海鲜,那腥味怕受用不了,若不小心“喝”出一根鱼刺卡在嗓子眼上,岂不是不吐不快了吗?
  在我长达几十年的喝粥生涯中,有一页小史最是难忘。20世纪50年代末,“大跃进”热火朝天,干部下班后要参加“全民办运输”义务劳动。一个冬夜,我在港口码头拉了半夜大车,筋疲力尽了,那时全国性饥饿已见端倪,腹中早空空如也了。幸亏带队的老兄有办法,领进一家大众食堂喝粥,交上粮票和钱,每人两大碗热腾腾的大白米粥“呼啦啦”灌入饥肠,骤然间热血如沸,额上冒出汗珠,那种舒畅与兴奋,简直妙不可言,任何海参鱼翅的高档筵席也难以比美。掀开厚重棉门帘,一阵寒风扑面而来,却一点也不怕了。两碗下肚,壮了我胆。李玉和赴宴斗鸠山,是李奶奶一碗酒给“垫了底”,我呢,三两粮票两碗粥,便鼓足了精神,又拉起四轱辘大车在呼呼北风中疾步如飞了。
  阿毛剥豆子
  阿毛剥豆子,这是个生活小品吧,我从中寻找着点点记忆的温馨。
  豆子,即尚未黄熟的豆荚中的青豆,剥出时饱和着水分,闪闪地亮着浅碧的光泽,有的还掺杂着微红的纹路,宛若珠宝。在南方,一入初夏,豆荚便在菜市场走俏,家家户户餐饮中有此一道热门佳选。用它炒竹笋、香菇、雪菜,炖鸡烧肉,凉拌做汤,都很清口清心,味道鲜美。但它也有缺点,便是吃起来麻烦,一粒粒从豆荚中剥出来,既费时间又费手劲。于是,这项活计,每每落在孩子们肩上。只要有孩子的人家,不管男孩女孩,从五六岁到十二三岁之间,都有可能摊上这份劳役的。
  阿毛呢,则是南方小男孩流行的乳名之一。有些地方,干脆以“阿毛”作为小男孩们的代号了。“你家阿毛剥不剥豆子?”就是妈妈们买豆子时常顺便提到的话题。女孩子当然也剥的,但似不如男孩剥豆那么引人注目具有新闻价值,这也算男女不平等的“罪证”之一吧。
  其实剥豆子这活儿,有苦也有乐。大清早,妈妈从菜场上买回豆荚,往厨房门口一扔,便唤道:“阿毛,剥豆子!”阿毛这时或者还躺在蚊帐里睡懒觉,或者已在庭院或家门口玩儿去了。“奉召赴任”的时候,常会尖尖着嘴,或是嘟哝句什么,很不情愿地在一张小竹椅上落座就职。南方热,一清早蝉便开始在树梢间鼓噪,这时候,若是在街上“皮”,肯定会热出一身臭汗,坐下来剥豆子,屋檐下走廊上时不时刮来一阵清风,还凉快些。这其实是大人们以豆子拴住孩子的一条妙计,既拘管约束了他们无休止地皮打乱动,又能获得一点“劳动成果”,一举两得,堪称上策。   剥豆子其实不难,简单劳动,是人就会。讨厌处在于它“同义反复”、机械运行,又没有“剥豆机”代劳,必须手工操作,一颗颗没完没了地剥,若有3斤5斤豆子,也真够阿毛们受的。于是便有草草了事、偷工减料现象发生。剥得不干净,许多“遗珠”还留在“闺中”便被扔进垃圾堆了。剥下来的豆中有小虫乱爬,被虫咬过的烂豆子也混迹其间。妈妈验收时发现了问题,只能叹口气而已,有什么法子呢,孩子毕竟是孩子,剥夺了他们的玩耍权,总也于心不忍的,较好的办法,是实行“劳动游戏化”,一面剥,一面唱着歌,或找个小伙伴一齐干,边干边打打闹闹,互相将豆荚扔在对方的光脊梁上,那豆荚上有毛,沾缠在汗湿的毛孔上刺刺痒痒,很难受的。剥豆游戏化虽然影响些进度,却可使阿毛们耐下性子,干活质量反倒好一些,妈妈们也就听之任之,端起一碗剥好的豆子进厨房时,满意地说:“洗洗手,玩儿去吧。”
  阿毛剥豆子,大体上可归入喜剧小品一类,比较轻松。不过也有例外,那便是鲁迅笔下祥林嫂的遭遇了。她拿一籃豆荚让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子,自己到屋后边去淘米劈柴,转眼工夫孩子被山里的狼叼走了。这样的悲剧毕竟属于个别,改变不了“阿毛剥豆子”整体上的喜剧色彩。
  不喜欢阴天
  不喜欢阴天。
  每一个阴暗的日子,对于我都近为一种灾难。阴沉沉的天、无表情的面孔,比死人的脸更苍白。
  没有阳光的白昼还不如漆黑一团的夜。那一丝丝有气无力的光带有虚伪、敷衍塞责和撒谎的意味。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烦躁不安,我渴望走出坏心情,活得明朗或死得痛快都是可承受的,唯有悬于不死不活的空虚中是最难忍受的折磨。
  我不喜欢阴天,对于它有着如此强烈的反感,自有其历史的渊源。
  我自幼生活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里,古老的城墙,灰色的瓦屋与长檐,破石板铺砌的长满青草的小径,曲折幽深的巷子,从谁家小院伸出的银杏树摇曳着浓浓的阴影。小城、古屋、灰瓦,构成一种古色古香的冷色调,若遇上阴天,那氛围便有一种压抑、郁闷之感而了无生气。
  阴天孕育着雨。阴霾是雨来前悬出的一张“告示”。“黑云压城城欲摧”“山雨欲来风满楼”,多半在夏季。那种沉阴带有恐怖色彩,仿佛天要塌下来似的摇摇欲坠。何止是“压城”,是压在人们心上的呢!但那阴暗往往短暂,大雨如注,倒也有宣泄的快感。瞬间雨消云散,便立感舒畅了。最怕“黄梅时节家家雨”,没完没了一张雨帘挂于窗前,屋子里湿漉漉的,墙上爬满蜗牛的壳,水珠在霉苔间滴沥着,瓦楞上草在疯长,人也全身都散了架子,连一点点生机与活力都蜷缩尽了。
  20世纪60年代初,我去曲阜孔子故里参加一个会议,在阴森森的孔府大院中住了一周,正是严冬,我住在一间狭长的屋里,屋角虽生着炉子,屋里仍是彻骨的寒。恰逢阴霾,阳光只偶尔从灰蒙蒙的云层中漏出一线苍白的光,旋即被阴云吞没了。于是我感受到一种孤寂与荒凉。偶然走到孔林边那条古道上,一排古木,张牙舞爪地伸出腐朽的干枝,从那灰暗苍穹飘下一点细碎的干雪花,我感到一种自历史深处吹过来的凛冽寒气,恍然得到一种领悟: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岁月阴云的积淀太久了。
  “老阴天”,人们把自然气候中的感受移向社会人际关系中的阴晴冷暖,将它作为严酷、冷峻、漠然之面孔的象征。我的不喜欢阴天,与此有着十分重要的联系。封建礼仪影响下的旧式家庭,一个性格孤僻、不苟言笑的“严父”的管教,那一张总是阴沉沉的面孔几乎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打一顿、骂一顿吧,那样的发泄似乎还好忍受些,最可怕的是这莫测高深的一言不发、冷冰冰的眼神,罩一层严霜似的威严,将生活中的乐趣、暖融融的精神阳光彻底扼杀了。
  终也盼到了云开日出,晴朗的日子毕竟回到了人间。那一种欢喜之情,禁不住奔涌而出。我曾以《放歌》为题,写过四句歪诗:
  自幼常在水边吟,
  难得江山处处晴。
  放歌今日潮汛早,
  百里轻帆无片云。
  诗是拙劣的,情绪却是真切的。我想,不喜欢阴天的人当不止我,或亦算得一种“人之常情”吧。随着科学发展,人对气候变化的预测能力增强了,欲控驭阴晴,怕还不易做到。但对于人间冷暖、世态炎凉,对我们这个国家的政策气候,却是可预知的、可控驭的吧。“百里轻帆无片云”,阳光灿烂,季节温暖,正是心情舒畅大干一番事业的好时光,人们所不喜欢的“连阴天”,但愿其一去不复返了吧。
  幽默种种
  幽默不仅要有点智慧,还要有点风度和情怀。奴隶的灵魂还在束缚中战战兢兢,是难以言幽默的。性格拘谨、一本正经的人也不行。超脱、冷隽、满不在乎,旁观者置身局外,或居高临下,才会有幽默的情趣萌生。愤愤不平、忧心忡忡、满腔怨气喷薄而出,便觉沉重了些。淡而化之以后,反讽、调侃的气氛才容易形成。
  有一种说法是,西方人性格开朗、幽默;中国人拘谨刻板,幽默感少些。其实也不尽然。历史上的优孟、东方朔之流且不说他,“至圣先师”孔丘,也不是总那么道貌岸然的。孔子家语中有说:“子贡问他‘死者有知乎?’”夫子答道:“等你死了,便知”,这便有调侃意味在了。
  金圣叹是幽默大师,遭文字狱,据说在刑场上,他还津津乐道:“花生米与豆腐干共食,有火腿味”,云云。更有甚者为:“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大奇!”这种面对虐杀而无惧色,不作“筛糠抖”,不发乞怜语,反还说出风凉话来,确也令人佩服。
  张爱玲的挚友炎樱小姐在一书摊上翻遍所有画报,一本未买,摊主不悦,又不好发作,便说:“谢谢你!”这是幽默的讽刺吧。小姐并不尴尬,泰然答道:“不要客气。”是“顽主”式的玩世不恭。
  幽默常表现于言词,却又不仅限于言词。睁开清醒、警觉的眼睛观察世道人生,幽默素材比比皆是。有一次从电视新闻中见一镜头,某地卫生检查员到一肉食品商店检查卫生,身穿洁白工作服,一排苍蝇飞落在他背上,黑压压一片,而他正在俯身签写“卫生合格证”呢。这可算一种“黑色幽默”了吧。   诗有瘾
  喝酒有瘾,抽烟有瘾,写诗,也有瘾的。何以见得?不少诗人有“戒诗”之举,若无瘾,怎谈得上戒呢?
  龚自珍,是清代一位大诗人,在我看来,也是中国古典诗歌史上一位卓越的大诗人,我特别喜欢他恢宏奇崛、豪情满怀的诗篇。这样一位大诗人,却多次戒诗,然而,“戒诗昔有诗,庚辰诗语繁”,戒诗复有诗,屡戒屡“犯”。原因何在呢?从他的诗中,或可寻得一点“信息”。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这两句脍炙人口的诗,透露了他所处的时代背景。《咏史》中说:“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讲的就更清楚了。“第一欲言者,古来难明言”,吞吞吐吐,畏首畏尾,诗人时时感到不能自由表达的苦恼,这恐是他“戒诗”的主要原因吧?然而为什么会“屡戒屡犯”呢,原因何在?
  “少年哀乐过于人,歌泣无端字字真”,一个从少年时便“哀乐过于人”的诗人,一个“歌泣字字真”的诗人,怎么可能“戒”得了心中那一腔关注世态民生的悲悯情怀?“只筹一缆十夫多,细算千艘渡此河,我亦曾糜太仓粟,夜闻邪许泪滂沱。”这诗是最好的证明。戒诗复有诗,且越戒诗越多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诗瘾”,而在于诗人有一颗高贵的赤子之心。
  诗有瘾,在苏轼身上,体现得尤为充分。“春山磔磔鸣春禽,此间不可无我吟”,他走到哪里,都要吟上几句。
  在古代,因诗罹难的事司空见惯,似已成为诗人命中注定的厄运,他两次入狱都是因笔祸而起。调任杭州时,有朋友告诫他:“西湖虽好莫题诗”,他怎么肯听,在杭州,还是写了不少好诗。
  那一年,因诗获罪的“案子”审结了,出狱那天恰逢除夕,他在监狱门外稍停片刻,感到寒风吹面的清凉,又听见喜鹊啼鸣,居然又引发了诗兴。回家便吟了两首诗,其中一首写道:
   平生文字为吾累,
   此去声名不厌低,
   塞上纵归他日马,
   城东不斗少年鸡。
  他自己可能也觉荒唐,写完后掷笔而笑道:我真是不可救药。
  “不可救药”的或许不只苏轼自己,所有真正的诗人,恐怕都难免于这种“荒唐”,“诗有瘾”,哪怕牢狱在前,也是难以戒绝的。
  每个人的声音
  “每个人的声音”,我欣赏这句话。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声音,每个人的声音各不相同。拿起听话筒,电话里传来熟人的声音,即使短促的一声“喂”,也可立即辨知他是谁。这很微妙、神奇,且令人想起一句哲人的名言:“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
  造物者——大自然的手比发明“克隆”技术的科学家高明多了。“克隆”:复制、机械化、统一模样、千篇一律,该多么单调、刻板、乏味!只会模仿、复制,远不如创新和独特之值得赞赏与尊重。
  所谓“声音”,不过是一个“代码”,其衍生的意义在于个性化的特征。构成每个人的独特,除了面貌、体型、肉体的可视性存在之外,还有内在精神上的隐性潜流的一面,只不过在“物化”被强调的地方,常常被忽视而趋于淡化,以共性取代个性是令人不安的时代隐忧。
  应试教育培养出的学生,以分数為核心,成了一系列“标准答案”的俘虏,许多人从 童年起便被弱化了创新思维的智能,一些只会“死背硬记”的人才相继诞生。素质教育的一个要求是“因材施教”,根据“每个人”的不同素质,培养他的创造性才能,其结果便大不一样了。
  电视的普及是现代化的一大福音,它带给人们文化上精神上的收益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负面影响也应运而生。一个人如果一天在电视机前厮守10小时以上,他的脑细胞便会为“屏幕思维”所控制,哪里还有自我思考的空间?美国曾有人发出过“电视将培养一代白痴”的惊呼,或有一点夸张。不容置疑的是,当一个人的视觉为屏幕光影牵引吸附,其自我思维空间、独立思考能力,久之必有钝化和被压缩的危险。只注目于“看”,被动地接受,独立思考的主动活力自必会有所削弱。
  文化艺术是最讲个性化的了,应有最璀璨的丰富多彩。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歌舞、戏曲以至民风、民俗,包括服装穿戴和村舍建筑等等,保留了较多特色,这恐是沾了发展滞后的光。但愿发展加快以后,民族的独特性不要被清一色的现代化所淹没。
  每个人都珍视自己的独特,保持并发展自己个性的“声音”,在我们的文化生活以至社会生活中,让“每个人的声音”都受到尊重,从而形成多声部、多色彩、多元发展的局面多好!
  乌鸦肯定还在飞
  乌鸦是种玄鸟,它周身皆黑。正是这种黑,给它带来了诸多谴责和诅咒。黑,是夜色玷污了它。乌夜啼:“月落乌啼霜满天”,一派凄清的况味。黑乌鸦闯入黎明,仿佛是夜的一块碎片,这个偷渡者去哪儿落脚呢?
  在废弃的、倾斜的塔上;在残破的、古老的寺庙;在幽森的松柏和座座荒坟间,乌鸦栖息。这便具有了黑夜与死亡双重象征的身份,被人们视为灾难的信使。乌鸦在屋顶绕飞,在人的头顶上盘旋,便属厄运到来的信号,古往今来,人们莫不作如是观。哀悼亡灵的黑纱,是从乌鸦的翅膀演化而来的,“呜呼呜呼”的叫,成为一切讣文与悼词的首选用语,不就是“乌呼乌呼”的影射词吗?
  美国作家爱伦·坡的《乌鸦》,是西方象征主义文章的经典名篇。一只乌鸦在深夜时分敲叩诗人的窗子,往返复沓的旋律渲染着一种恐怖、梦魇般的沉重。然后它进入屋内,栖在雅典娜的雕像上再不离开。“你这阴森森的古代乌鸦,来自夜的彼岸……”这首诗把乌鸦作为一个恐怖的载体、一种灾难的符号,留在人类艺术的长廊中。波特莱尔说它是“一首奇诗”“像忧郁的丧钟一样响亮”。
  在中国,赋予乌鸦以另类色彩之诗情的,是曹操的《短歌行》。南征东吴途中,83万人马陈兵江岸,这位踌躇满志的枭雄在船上开怀畅饮,忽见几只乌鸦在明月如昼的树边飞旋,启动了诗兴。他吟道:“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是一种凄凉而伤感的调子,对乌鸦,不仅没有恶意,隐约间还怀有一点哀怜与同情。这与他政治谋略家的身份不太一致,却符合于诗人的坦荡胸怀。   乌鸦的黑无非是造物者的派定,乌鸦的叫声重浊而嘶哑,远不如喜鹊夸张的喜悦那样轻松,更没有百灵和夜莺歌声的婉转。比起听惯了鹦鹉学舌的献媚,和不断编造滥俗“喜讯”以取悦于人的喜鹊,乌鸦木讷笨拙的语言之姿注定是不受欢迎的。这只老实巴交的鸟、传送坏消息的鸟,自身的厄运便永难逃脱了。
  然而,我们也听到不同的声音,从另一位美国诗人斯蒂文斯那里。他的《观察乌鸦的十三种方式》,将乌鸦作为一种鸟。一种自然形态的、艺术形态的、审美对象的鸟,从多种视角给予了鲜活生动的描绘:“周围,二十座雪山,唯一动弹的,是乌鸦的一双眼睛。”雪地上的一点黑,宁静中的一种动,多美;不管人类社会怀着怎样的偏见,将一种本不属于她的“死亡符号”“灾难预兆”的诅咒强加于她,乌鸦,这善良而本分的鸟,依然在自由地飞翔。飞吧,飞吧,完全不必在乎那些莫须有的污蔑不实之词!
  “河在流,乌鸦肯定在飞。”诗人为我们展开了一幅生机勃勃的画图,泱泱流水映出那飞动的黑羽,多美!
  秋虫唱的什么歌
  “有一只虫子在唱歌!”这一发现对我来说,是十足的欣喜,以至于兴奋。我住在一座高层楼上,距大地泥土遥遥乎远矣。在都市,水泥地和主楼林立处,正是叶圣陶先生命名的“没有秋虫的地方”。而人均恋乡土,对秋虫多有好感,这才惹得性情温和的圣陶先生也发了愤然的牢骚:“呵,不容留秋虫的地方!秋虫所不屑居留的地方!”许多年的都市生活,渐渐淡忘了虫子们的“美声”或“通俗”歌声的韵味了。近来却在深夜常听到“一只虫子在唱歌”,似在墙的某一角缝隙中,或者是从远处街心花园草坪上传来?声音十分轻柔,似有一点怯,叫几声,停停,怕惊动了人似的。稍歇,又重奏,如在琴弦上悄然叩拨两声。当我俯耳细听,想辨出其所在方位,总也拿不准。忽在这,忽在那,是虫子在移动,还是不止一只,有几只虫彼此呼应,作一场捉迷藏的游戏呢?
  提起捉迷藏,我又想起那年在崂山游玩,仰口湾海上飘来的湿雾像一些灰翅膀的鸟,转瞬便遮住了蜿蜒的山径,和山脚下一片小树林子。秋日的黄昏说来就来了。我和一个朋友坐在草地上,看牧羊的孩子赶羊下山,扫落叶的老人从林中背着筐篓归去。这时,山坡草地和小树林中,陆续传来了虫子们的吟唱,初始时断断续续,渐渐地彼此应和,一场无主题、无指挥的虫声大合唱就自然形成了。
  “一只虫子在说话!”我的朋友说。
  “它说什么呢?”我问。
  “猜不出。”朋友年轻,站起身向出声所在方向走去。我跟着,蹑足而行。
  待走到,虫声骤然而止。虫子是敏感的,当我们折回,声音又开始了。
  “在逗我们玩呢。”是在捉迷藏么?
  不懂得与虫捉迷藏的游戏规则,只好放弃,老老实实坐下来听树林里众声喧哗的音乐大狂欢了。
  虫声是欢乐的吗?至少,树林里的大合唱,轻快、跳跃、杂乱、自由放荡,如同超级市场里的人声鼎沸,或是小学校放学时孩子们的叽叽喳喳,并不是姜白石《咏蟋蟀词》中状写的那种“哀音似诉”,也不是欧阳修《秋声赋》中形容的“淅沥潇飒”和“波涛夜惊”,充满悲凉的萧条气息。我想,小小虫子哪有那么多悲秋情怀,多半是多愁善感的诗人们,在借虫抒发自己的一腔怨愤罢了。今日的虫子,现代化的虫子是否也随着时代而变异,变得如此之开朗、泼辣、调皮和快乐了呢?只是,欧阳先生已听不到了,无法为我们写出一篇新的《秋声赋》来,可惜。
  怀念鸡声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是古时候封闭式田园社会的写照。鸡和犬,为农家必有,是人类最久远的朋友了。而鸡声,则是田园生活宁静与悠闲的一种象征。“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梅先生的这两句诗,写一个人在旅途中孤单行走,忽听到远处传来一声鸡鸣,便知人家已不远了,感到无比亲切。这“云外”用得真好,仿如仙境一般。而温庭筠《商山早行》诗中的鸡声,又是另一番况味:“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一弯晓月从乡村野店的窗纸透过,荒野间的一声鸡鸣,惊醒了远离在外的旅人,踏着板桥上的霜迹匆匆上路了。一种寂寞凄清的意境,跃然纸上,读后令我久久难忘。
  “雄鸡一唱天下白”,鸡声还有另一面,便是充满了朝气蓬勃的阳刚之气。“闻鸡起舞”,鼓舞人们以昂扬奋发的精神面向人生。我见过雄鸡啼鸣,它高高扬起脖颈,倾其全身之力嘶喊,真的是声嘶力竭。台湾诗人商禽的散文诗《鸡》,给它起了一个美好的名字:“呼唤太阳的禽鸟。”然而,可悲的是,在现代社会,在人口密集的都市,人们已听不到她的呼唤了。而且:
  在人类制造的日光下
  既没有梦
  也没有黎明。
  “呼唤太阳的禽鸟”“音乐家”的鸡成了为人类“菜篮子工程”长期生产鸡蛋和鸡肉的工具。到现代化养鸡场的“流水线”去一望便知,“进食”“捡蛋”都是机械化的。一只只鸡从栅栏中伸出头来,以整齐的动作,千篇一律的节奏,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动作,进行着“集体进餐”,生下蛋来更没有“咯咯”报喜行进一圈的空间和自由了,其任务除不断产蛋外,便是增肥自身,而这些都完全纳入“商品化”的计划以内了。
  我们将吃到越来越多的鸡蛋和鸡,却听不到“云外一声鸡”了。这是鸡的悲剧,或许,也是人的吧。
  喜欢吃莲子
  “荷生于野”,画家黄永玉这样说,我很欣赏这句话,一个“野”字,点出了它不是温室的花朵,而有一种落落大方,既雍容又朴素的野性美。这与那句“出淤泥而不染”的赞誉,同样可贵。至于那铺满池塘水面的荷叶,则有“莲叶何田田”的诗句形容,“田田”是什么意思?或许隐喻着一种开放型的铺陈吧,也早已为人们视为一个独特的美的形容词而确认不疑了。
  荷的食用价值也很高,它的藕根可以做成多种佳肴,莲子更是高档营养品,就连荷叶,也可以“入席”哩。在制作米粉蒸肉的时候,将鲜荷叶洗净后盖在上面,蒸熟后的肉便有荷叶的清香,滋味更佳。它的名字叫做“荷叶粉蒸肉”。
  当然,最好吃的还数莲子,在鲁迅的一篇杂文《巷堂生意古今谈》中,提过上海巷堂小吃中,有一种“薏米杏仁莲心粥”,“一听到就有馋涎欲滴之概,‘薏米杏仁’而又‘莲心粥’,这是新鲜到连先前的梦里也没有想到的”。我没喝过这种粥,小时候在家吃过百合、青豌豆和糯米煮的糖粥,也很可口。蓮子则较贵重,罕能尝到,在常见的八宝粥里也是有莲子的,但毕竟与其他“七宝”平起平坐,并不突出,唯有莲子羹,是它的最高档吃法,只在一些高品位的宴席上,才会偶尔露真容。
  有趣的是我们家乡的一种习俗,新婚三日要“回门”,夫妻双双走娘家,进门坐定,不饮茶不敬烟,恭恭敬敬端上两小碗莲子羹。金边白瓷小盖碗,托在亮闪闪的银碟上,揭开盖,莲子羹喷一缕热气、一阵甜香,于是新人羞答答以银匙舀莲子至嘴边,小口细嚼,动作节奏要缓,才斯文雅致,万不可大口狼吞。为什么要上一道莲子羹呢?自有讲究:“莲子莲子,连生贵子”也。
  我结婚时未曾得此款待,不过,莲子羹还是吃过两次的,真是“味道好极了”,有一种特殊的香,黏糊糊、香喷喷、甜丝丝的,君若口馋,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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