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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社区下移,并强调探索创新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是建设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本文在分析当前各地探索居民自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基础上提出,有效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首先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并积极转变角色职能,从过去亲力亲为的社区治理“包办者”转为“引领者”和“服务者”;与此同时,也需要居委会等社区组织通过加强社区“硬环境”和“软环境”建设来吸引居民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以形成政府、社会、居民等多方力量共建共治的社区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