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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项目即建设一经营一移交项目,它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投资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并许可其通过向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或出售相应的产品用来偿还其融资债务、回收投资并赚取一定的投资回报;当特许经营期满时,该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1984年香港合和实业公司和中国发展投资公司等作为承包商和广东省政府合作在深圳投资建设了沙角B电厂项目,是中国首家BOT基础项目,从此以后BOT模式在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本文对BOT项目有关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了提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