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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发展,经营承包制、股份合作制等新的生产关系相继出现,这种劳动关系的调整,必然带来经营者与广大职工群众之间经济利益的较大变化。因此,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做到既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又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成为新形势下面临的新的课题。下面就这一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无论体制怎样改,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不会变
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大前提下的生产关系的调整,其目的是为了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改革是为了发展,改革是为了国家昌盛和人民富裕,从大方向来说,改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有人说,实行“股份制”以后,企业都被股东们买去了,职工成为出卖劳动力的打工仔和打工妹,还有什么“主人”可言?事实上,试行股份制改革后,企业仍是国有资产控股,企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并没有变,因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体利益也没有变。还有人说,实行厂长(经理)承包制以后,一切都有厂长(经理)说了算,职工根本说不上话,还谈什么“主人翁”?我们说,厂长(经理)负责制,并不是厂长(经理)“家长制”,我们强调企业经营者的决策作用,但并不否认职工群众的创造和维动作用,职工可以通过职代会来监督厂长(经理)的经营活动决定和撤换承包入。从经济利益来说,承包者毕竟得的是小头,企业和广大职工得的是大头,怎么能说职工不是企业的主人呢?
二、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落实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增强企业凝聚力
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思想和社会主义劳动态度,不是与身俱来的,因此必须进行教育和“灌输”,企业的各级党、政、工组织都应把教育和“灌输”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按照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目标,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工人阶级优良传统的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职工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四职”教育,提高和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主人翁责任感。
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在行动上、具体措施上真正落实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证职工行使其应有的权利。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应当让职工充分发表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体现群众的意志;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要依法提交职代会审议;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要提交职代会审查决定;认真落实职工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厂长(经理)民主选举;广泛宣传劳模事迹,弧扬先进,注意从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及时选送优秀工人到大专院校学习深造,重奖有突出贡献的职工等等。通过一系列的组织手段和政策措施,使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心、企业的温暖,认识到只有企业的兴盛才有个人的利益,从而激发起劳动的积极性和关心、参与企业经营的主动性。
三、职工需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正确认识主人翁的“责、被、利”,真正当好“家”,做好“主”
社会主义企业的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做主,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世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人翁”是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统一体,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企业法》既规定了企业职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对企业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控告、享受劳动保护、保险、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职工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
现在,有些企业职工由于吃惯了“大锅饭”,端惯了“铁饭碗”,心变散了,人变懒了,力不愿多出,活不愿多干,钱不想少拿,只顾个人利益,不关心企业的利益,只想着自己怎样挣钱,不讲团结协作,不讲集体主义精神,认为“上班拿工资、干活拿奖金”是天经地议的事,把按劳分配曲解为按酬付劳,算着奖金干活,忘记了自己作为主人翁所应尽的义务,有的甚至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管理,无事生非,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讲索取不讲奉献,这种人不但不能称为企业的“主人”,而只能称为企业的“蛀虫”。应当看到,我国的经济体制正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种变革,对我们企业职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技能素质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工再也不能“躺在”“工人老大哥”的功劳簿上吃老本,而必须跟上时代节拍,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正确理解“主人翁”的内涵,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当好“家”,做好“主”。要想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工人阶级之所以最先进、最有组织性纪律性,不仅因为它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而且是因为它拥有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武器,可以坚定我们对社会主义事来的信念,其次,必须努力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历史上的工业革命,本质上是动力革命,其任务是解放人的体力,新科技革命,本质上是信息革命,其任务是突破人脑的局限性,解放人的智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除了要培养竞争意识、商品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外,还要提高广大职工的科学意识,只有掌握了科学技术,才谈得上在岗位上建功立业,也才有资格做企业的“主人”。
一、无论体制怎样改,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不会变
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大前提下的生产关系的调整,其目的是为了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改革是为了发展,改革是为了国家昌盛和人民富裕,从大方向来说,改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有人说,实行“股份制”以后,企业都被股东们买去了,职工成为出卖劳动力的打工仔和打工妹,还有什么“主人”可言?事实上,试行股份制改革后,企业仍是国有资产控股,企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并没有变,因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体利益也没有变。还有人说,实行厂长(经理)承包制以后,一切都有厂长(经理)说了算,职工根本说不上话,还谈什么“主人翁”?我们说,厂长(经理)负责制,并不是厂长(经理)“家长制”,我们强调企业经营者的决策作用,但并不否认职工群众的创造和维动作用,职工可以通过职代会来监督厂长(经理)的经营活动决定和撤换承包入。从经济利益来说,承包者毕竟得的是小头,企业和广大职工得的是大头,怎么能说职工不是企业的主人呢?
二、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落实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增强企业凝聚力
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思想和社会主义劳动态度,不是与身俱来的,因此必须进行教育和“灌输”,企业的各级党、政、工组织都应把教育和“灌输”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按照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目标,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工人阶级优良传统的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职工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四职”教育,提高和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主人翁责任感。
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在行动上、具体措施上真正落实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证职工行使其应有的权利。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应当让职工充分发表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体现群众的意志;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要依法提交职代会审议;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要提交职代会审查决定;认真落实职工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厂长(经理)民主选举;广泛宣传劳模事迹,弧扬先进,注意从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及时选送优秀工人到大专院校学习深造,重奖有突出贡献的职工等等。通过一系列的组织手段和政策措施,使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心、企业的温暖,认识到只有企业的兴盛才有个人的利益,从而激发起劳动的积极性和关心、参与企业经营的主动性。
三、职工需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正确认识主人翁的“责、被、利”,真正当好“家”,做好“主”
社会主义企业的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做主,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世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人翁”是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统一体,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企业法》既规定了企业职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对企业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控告、享受劳动保护、保险、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职工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
现在,有些企业职工由于吃惯了“大锅饭”,端惯了“铁饭碗”,心变散了,人变懒了,力不愿多出,活不愿多干,钱不想少拿,只顾个人利益,不关心企业的利益,只想着自己怎样挣钱,不讲团结协作,不讲集体主义精神,认为“上班拿工资、干活拿奖金”是天经地议的事,把按劳分配曲解为按酬付劳,算着奖金干活,忘记了自己作为主人翁所应尽的义务,有的甚至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管理,无事生非,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讲索取不讲奉献,这种人不但不能称为企业的“主人”,而只能称为企业的“蛀虫”。应当看到,我国的经济体制正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种变革,对我们企业职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技能素质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工再也不能“躺在”“工人老大哥”的功劳簿上吃老本,而必须跟上时代节拍,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正确理解“主人翁”的内涵,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当好“家”,做好“主”。要想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工人阶级之所以最先进、最有组织性纪律性,不仅因为它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而且是因为它拥有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武器,可以坚定我们对社会主义事来的信念,其次,必须努力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历史上的工业革命,本质上是动力革命,其任务是解放人的体力,新科技革命,本质上是信息革命,其任务是突破人脑的局限性,解放人的智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除了要培养竞争意识、商品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外,还要提高广大职工的科学意识,只有掌握了科学技术,才谈得上在岗位上建功立业,也才有资格做企业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