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10月以来,长寿区检察院派驻经开区、长寿湖、葛兰中心检察室充分发挥“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综合治理的第一触角、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作用,坚持“法律属性、服务大局、管理创新”三大原则,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了检察机关与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双赢”,实现了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的“三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