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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作家。中产写作的著名代表人物。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长篇小说《富人秀》、《奢华秀》、《寻花》、《我爱德赛洛》,心理学评论《我们这个时代的病》、《我们这个时代的爱》,随笔集《女性主义者的饭票》等十余册书。MBA。曾获多个文学和电视制作奖项。
几乎每个人都会有些小小的癖好。诸如,有的人只喜欢遛雪橇犬。有的人对弹F调特别上瘾。有的人热爱捏破塑料泡沫纸上的一个个小泡泡。有的人总是在淋浴的时候大声唱歌。有的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拿出所有的衬衣熨烫一遍。有的人像艾马殊伯爵一样最爱女人脖颈底下的那一枚凹陷。有的人像达•芬奇一样热衷于生活在拖拉和恍惚中。
其实大多数人并不觉察自己的癖好,因为所谓癖好,就是别人觉得怪异,而自己觉得很美好的行为,美好而不自知。那么,是否有人会完全没有癖好呢?我想,即便连康德这样自律的人都不可能。他也许自己不觉得,可是每天像时钟一样在小镇里散步,别人看来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癖好告诉我们,其实每个人在内心都是一个艺术家,每个人都有非常独特的审美,和非常感性的需求,这种让他们寄予激情以至于终身成瘾的美丽,是人背负着动物一样的肉身毫无悬念地活过一生的小小依赖。
说起来,恋爱也是一种癖好。
当你的闺蜜向你喋喋不休地述说,她如何迷恋R&D部门的那个酷肖言承旭的帅哥,你却完全不能理解,就这么一个还没说话先脸红的男孩,有哪点可以让她荷尔蒙亢进到这个地步的?而你近来正热衷于用高倍望远镜偷窥对面公寓里的一个帅哥,他看上去三十五岁左右,络腮胡子,肌肉发达,总是每天早上七点半准时到阳台上浇他的两盆仙人掌,还是光着上身出来的。在你惊艳的描述中,你的闺蜜也曾经透过你的望远镜看过他。看过之后,她脸上的表情充满了不解。
所以,无论你如何洋洋得意地向旁人秀爱情,她们都难免瞠目结舌地看着你臂弯上的新男友,心里嘀咕着,怎么胖得像个猪头,天知道她看上了他哪一点?就像你小时候吃饭的时候,用牙齿叮叮咚咚咬碗边觉得很过瘾,爸妈却忧心忡忡地准备带你去医院查蛔虫。
不过爱情好就好在,幸好还有一个人可以跟你共享这种怪癖带来的快乐,那就是你看上的那条蛔虫——如果他也很幸运地看上了你的话。要知道,人最怕的无非孤独,而每个人都在不自觉地以怪癖获得生存的乐趣,这恰恰印证了人是孤独的。现在这个魔咒似乎被打破了,以爱情的名义,两个人共享了怪癖的乐趣。所以,爱情无疑是人类怪癖中的快感之王,也被认为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最流行的、最具有研讨价值的一种内心行为。只要看看书本、电影、杂志,我们就可以发现,这种怪癖早已被连篇累牍地描述、分析,并试图庸俗化。
于是,世界上有了写下了一万个雷同的爱情故事的作者,和分析过一万种相似的爱情现象的心理学家们。有一天,曾经在热恋中的那个男孩对女孩说,其实你不是我想要的那个人。这个时候,你会猛然间明白,即便是创造出同一个癖好的两个人,其实让他们上瘾的那种美好幻象都是他们各自的,世界上又哪里会有两个相同的爱情故事呢?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是一种非常小众的高雅玩意儿。
与此相比,非常不高雅的是我们的时尚。正如一百年前的巴黎,所谓上流社会的绅士淑女们袒胸露背,戴着羽毛装饰的帽子,穿着鸵鸟皮,于我们现在看来,何其怪异。绝对是一种公众性质的怪癖。正如今天的淑女花费数万买一个爱马仕手袋,像提着一个橘红色的太阳般骄矜,于纳美星球的人们看来,也绝对是一种怪癖无疑。然而我们上瘾并快乐着,最重要的,能够相互交流着这种快感并且完全能够相互理解。虽然这种快感,有时候让我们觉得心里忽然空空荡荡,就好像我们不再是自己似的。
几乎每个人都会有些小小的癖好。诸如,有的人只喜欢遛雪橇犬。有的人对弹F调特别上瘾。有的人热爱捏破塑料泡沫纸上的一个个小泡泡。有的人总是在淋浴的时候大声唱歌。有的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拿出所有的衬衣熨烫一遍。有的人像艾马殊伯爵一样最爱女人脖颈底下的那一枚凹陷。有的人像达•芬奇一样热衷于生活在拖拉和恍惚中。
其实大多数人并不觉察自己的癖好,因为所谓癖好,就是别人觉得怪异,而自己觉得很美好的行为,美好而不自知。那么,是否有人会完全没有癖好呢?我想,即便连康德这样自律的人都不可能。他也许自己不觉得,可是每天像时钟一样在小镇里散步,别人看来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癖好告诉我们,其实每个人在内心都是一个艺术家,每个人都有非常独特的审美,和非常感性的需求,这种让他们寄予激情以至于终身成瘾的美丽,是人背负着动物一样的肉身毫无悬念地活过一生的小小依赖。
说起来,恋爱也是一种癖好。
当你的闺蜜向你喋喋不休地述说,她如何迷恋R&D部门的那个酷肖言承旭的帅哥,你却完全不能理解,就这么一个还没说话先脸红的男孩,有哪点可以让她荷尔蒙亢进到这个地步的?而你近来正热衷于用高倍望远镜偷窥对面公寓里的一个帅哥,他看上去三十五岁左右,络腮胡子,肌肉发达,总是每天早上七点半准时到阳台上浇他的两盆仙人掌,还是光着上身出来的。在你惊艳的描述中,你的闺蜜也曾经透过你的望远镜看过他。看过之后,她脸上的表情充满了不解。
所以,无论你如何洋洋得意地向旁人秀爱情,她们都难免瞠目结舌地看着你臂弯上的新男友,心里嘀咕着,怎么胖得像个猪头,天知道她看上了他哪一点?就像你小时候吃饭的时候,用牙齿叮叮咚咚咬碗边觉得很过瘾,爸妈却忧心忡忡地准备带你去医院查蛔虫。
不过爱情好就好在,幸好还有一个人可以跟你共享这种怪癖带来的快乐,那就是你看上的那条蛔虫——如果他也很幸运地看上了你的话。要知道,人最怕的无非孤独,而每个人都在不自觉地以怪癖获得生存的乐趣,这恰恰印证了人是孤独的。现在这个魔咒似乎被打破了,以爱情的名义,两个人共享了怪癖的乐趣。所以,爱情无疑是人类怪癖中的快感之王,也被认为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最流行的、最具有研讨价值的一种内心行为。只要看看书本、电影、杂志,我们就可以发现,这种怪癖早已被连篇累牍地描述、分析,并试图庸俗化。
于是,世界上有了写下了一万个雷同的爱情故事的作者,和分析过一万种相似的爱情现象的心理学家们。有一天,曾经在热恋中的那个男孩对女孩说,其实你不是我想要的那个人。这个时候,你会猛然间明白,即便是创造出同一个癖好的两个人,其实让他们上瘾的那种美好幻象都是他们各自的,世界上又哪里会有两个相同的爱情故事呢?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是一种非常小众的高雅玩意儿。
与此相比,非常不高雅的是我们的时尚。正如一百年前的巴黎,所谓上流社会的绅士淑女们袒胸露背,戴着羽毛装饰的帽子,穿着鸵鸟皮,于我们现在看来,何其怪异。绝对是一种公众性质的怪癖。正如今天的淑女花费数万买一个爱马仕手袋,像提着一个橘红色的太阳般骄矜,于纳美星球的人们看来,也绝对是一种怪癖无疑。然而我们上瘾并快乐着,最重要的,能够相互交流着这种快感并且完全能够相互理解。虽然这种快感,有时候让我们觉得心里忽然空空荡荡,就好像我们不再是自己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