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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会诊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合法程序下的会诊,由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邀请函,并履行法定的会诊程序,对患者的疾病给予诊断和治疗;二是私自会诊,基层医疗机构限于自身的医疗技术水平,会请上级医疗机构的医生来本院开展诊疗和手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走穴”。“走穴”在基层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和不合法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