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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在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工作中,进一步健全“资助参保、减免诊疗费用、门诊定额补助、住院实时救助、大病二次救助”五位一体的城市医疗救助体系。今年首次开展“资助参保”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特困人员1000余人纳入资助参保体系,个人不缴费,全部由救助资金和财政补助承担。同时严格规范各项救助程序,和相关部门多次对接,对参保人员的身份条件进行复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救助对象不遗漏、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