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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学术委员会做实,是切实发挥其作用的关键所在。在我国大学的现有体制架构下,党政管理系统是建制完整、职能完备的一条主线,也是学校管理的一条“实线”。同时,还有一条“虚线”,就是由专家学者组成的各类委员会。部分高校以往由于对学术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和作用机制不明确,导致学术委员会往往被虚置。现在高校需要以《规程》为依据,让学术委员会真正“由虚变实”。学术委员会作用的发挥特别要处理好以下两方面的事情:
一是处理好学术委员会和党政机构的关系。概言之,就是要实现两者“相对分离”。所谓“分离”,就是学术委员会的成员与党政机构的负责人要尽量避免重叠,以保证学术委员会相对独立运行。东北师范大学2006年在重组校学术委员会时赋予其学术决策权,同时规定党委书记和校长退出学术委员会,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学术委员会尽可能独立行使学术权力。所谓“相对”,就是学术委员会与党政管理系统要建立某种间接关系。高校的重大学术事务往往超出了学术评判本身,需要党政管理层整体规划和宏观把握,这就需要两者建立一种相互协调的关系。比如,东北师范大学在《学术委员会章程》中就规定,校长对学术委员会的决策有提请复议权。再比如,在学术委员会讨论重要事项时,可以邀请分管校领导列席会议,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解释,以利于科学决策。
二是规范学术委员会的运作。一些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存在着运行不规范的问题,职能相对弱化,实践中往往存在职权不清晰、权责边界模糊、委员行政化、代表性不足、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这也凸显了当前学术委员会加强自身规范性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规程》的出台对上述问题做出了一些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各高校需要以《规程》为依据,认真制定或完善本校的《学术委员会章程》,保障学术委员会“依章运行”。
一是处理好学术委员会和党政机构的关系。概言之,就是要实现两者“相对分离”。所谓“分离”,就是学术委员会的成员与党政机构的负责人要尽量避免重叠,以保证学术委员会相对独立运行。东北师范大学2006年在重组校学术委员会时赋予其学术决策权,同时规定党委书记和校长退出学术委员会,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学术委员会尽可能独立行使学术权力。所谓“相对”,就是学术委员会与党政管理系统要建立某种间接关系。高校的重大学术事务往往超出了学术评判本身,需要党政管理层整体规划和宏观把握,这就需要两者建立一种相互协调的关系。比如,东北师范大学在《学术委员会章程》中就规定,校长对学术委员会的决策有提请复议权。再比如,在学术委员会讨论重要事项时,可以邀请分管校领导列席会议,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解释,以利于科学决策。
二是规范学术委员会的运作。一些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存在着运行不规范的问题,职能相对弱化,实践中往往存在职权不清晰、权责边界模糊、委员行政化、代表性不足、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这也凸显了当前学术委员会加强自身规范性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规程》的出台对上述问题做出了一些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各高校需要以《规程》为依据,认真制定或完善本校的《学术委员会章程》,保障学术委员会“依章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