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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11东日本大地震"发生之后,日本政府在反思灾害应对教训的基础上,对原有防灾体制进行了诸多改革,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将切实可行的《灾害对策基本法》和可操作的防灾基本计划有机结合,从而增强了全社会应对灾害的能力。借鉴日本灾害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