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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雇主导向”职业教育体系的界定。可从三个层次(具有遞进关系)理解“雇主导向”的内涵: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二元化;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转移;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回归。(2)校企合作关系是建设“雇主导向”职业教育体系的前提。借助社会学的“理想类型”,可以将校企关系分为“平行关系”、“竞争关系”和“合作关系”三类。(3)雇主参与的动力是制约“雇主导向”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核心。雇主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可分为经济激励、人力资本、政治资本、道德责任和社会资本五类。(4)职业学校的“职业”属性是制约“雇主导向”职业教育体系的内因。我国职业学校的“职业”属性欠缺,导致其办学目标不清楚,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模糊,增加了企业与之合作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5)“雇主导向”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可能路径。一是从组织的层面尝试改革,另一个重要层面是增强职业学校的“职业属性”。可能的路径有以下几点:国家在顶层制度设计上突出职业学校的“职业属性”;推动职业学校积极行使办学自主权;在职业学校校长的任用标准上突出“职业属性”;建立基于动态质量评估的生均经费拨款方式。
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年第二十四期 王东《论“雇主导向”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
(逸 公辑)
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年第二十四期 王东《论“雇主导向”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
(逸 公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