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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日,国办转发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规范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在执业环境上。如医保纳入、职称考评等,对社会办的医疗机构给予与公立医院一样的待遇,形成多元办医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