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不是天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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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的话:
  每当我们面对违法犯罪者时,内心不禁会问,究竟是什么使他们走上了歧路?在这一个案中,作者以深入的采访和真实的笔触,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犯罪者的歧路人生和扭曲心灵,透视了导致犯罪的社会根源和生活背景,既是供我们剖析犯罪的反面教材,又是警醒我们防范罪恶的警世钟声。因此值得一读。
  
  去年,西南重镇成都的公安机关,扫除了一大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笔者有机会在监狱里采访了某大佬手下的一名杀手。从他的人生经历中,我们可以管窥到一些人步入犯罪渊薮的人生轨迹。笔者特将其自述记录下来,供读者作为反面教材,自警,自醒。
  
  (一)
  我叫大B,杀人是我的职业。其实这事想透了也就那么回事儿,好比站柜台是售货员的本分,打官司是律师的职责,我吃的就是这碗饭。当然,杀不杀人,其实并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我只不过是别人手里的一把刀,我的头是长在别人肩膀上的,人家说砍谁我就去砍谁。
  说句实话,我这人天生胆小,真的很胆小,就是到今天,一见老鼠,我心里也还会直打哆嗦,更不用说看到血了。每当我看见自己或是别人的鲜血汩汩流出时,脑袋就会如一摊糨糊一般,晕乎乎的。我自己也无法想像,像我这样一个胆小如鼠的人,怎么会干上刀头舔血的行当。
  记得小的时候,我不仅胆小,而且特别惧怕打架。事实上,当时我的个头也不算小,可我就是怕跟人打架,包括跟那些个头比我小、身体比我弱的同学争斗,我都怕得不行。我读书的时候是上世纪70年代末,记得当时班上的同学是以谁的拳头硬,分出三六九等的。谁最不怕事,打架最不要命,谁就被大家奉为“头霸王”,以下则依个人实力依次列为二霸王、三霸王……像我这样的人,当然是排不上“霸王”座次的,只能依附于某个“霸王”做一跟班而已。想起这个,我有时就觉得这其实是命,小时候我就是人家的跟班,长大了也同样只能做个跟班。
  那时候我们班上的“头霸王”是个叫王勇的小子,他个头不高,但很结实,胆特大,别的不说,他挎在肩上的书包里就随时装着一块砖头,一同人打架,便把书包舞得跟风车一般,不要命地往上蹿。那时候我最崇拜的人、最羡慕的事,就是如“头霸王”王勇一般振臂一呼,应者麇集。虽然那时候我们还没有、也不可能看到后来那些香港“英雄片”,也无从见识周润发所饰演的黑帮英雄的“酷”毙了的劲头,但我却很为那种吆五喝六、前呼后拥的情形所陶醉。思来想去,我后来踏上这条杀人犯罪的道路,或许同潜意识中早就有了对这种生活的倾慕不无关系。
  
  (二)
  我读书的时候,成绩一直不好,幸而那时还没有严格的升学考试,我也就一路混到了高中毕业。上大学我当然是不指望了,我天生就不是那个料儿。但出了校门总得有碗饭吃吧,而我父母无权无势,我也就不可避免成了一个待业青年。后来还是我姑父见我成天在家傻待着不是个事,介绍我进了一所烹饪职业学校。
  我姑父他是成都这地界有名的特级厨师。我在烹饪学校一待就是两年,好歹算混了个中专文凭。两年下来,我虽不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手艺怎样了得,但灶上那煎、炒、烹、炸等活路也都能拿得起放得下。
  出了烹饪学校,通过姑父介绍,我进了冰川宾馆,在大厨房里打下手。打了几个月下手,我发现要在这里混出头,实在太难。别的不说,就这大厨房里,不论红案白案,随便拎出个人不是特级就是一级,臭到底了也是个二级,你说我啥时候才能混出个头?恰好这时,宾馆里的酒吧招调酒师,我在烹饪学校里学西餐时,学过这玩意儿,加上我身高有1.78米,人也长得有模有样,所以很顺利地进了酒吧,成了每日站在吧台边摇晃酒葫芦的调酒师。
  就是在这个酒吧里,我认识了我后来的老板——三姐。那时,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到我们酒吧来,进门就坐到吧台边的高脚凳上,要一瓶路易十三,自斟自饮。那酒头天晚上要没喝完,我们给她存放起来,待她再来时,取出来供她继续享用。
  每晚她来,都先自顾自地闷头喝酒,喝到一定量,也就是微醺的状态吧,那话匣子就打开了。这时,她会点一枝烟,天一句地一句地同我调笑,也不管我听没听进去和愿不愿意听,闹得我耳根不得清净。好在每当一点钟光景,她就会自动站起身来,掏出几张钞票,扔在吧台上,扬手拜拜。
  这种情形持续了很长时期,有天她突然没来。那天晚上我已经把她昨晚喝剩的酒从酒架上取下,她一直用的那只高脚杯也准备好了,就等她在吧台前落座,将一杯美酒递到她面前。然而那晚她始终没有露面。这以后,她就像从地球上蒸发了一般,再无踪迹。不过,每晚我都照例做着她即将进门的准备,我仿佛在企盼着她的到来,虽然有时我真的很厌烦她的聒噪,但一旦失去这种聒噪,我又会时时觉得静得心慌。这样大概过了有二十来天,有天晚上,她又出现了。不过,这次她不是一个人,她身边还跟了一个跟我年岁差不多,面相俊朗、身材高挑、油头粉面的小伙子。这次她没有在吧台这边落座,而是带着小伙子坐到了灯光昏暗的角落。看着她进来,我心里先是一喜,但觑着她和小伙子挤在角落里那亲热劲儿,我又感觉自己心里像被人挖了一把,整个人都空落落的。那天晚上,我好几次给客人拿错了酒。
  那晚以后,她又开始时常出没于酒吧,有时带着那个油头粉面的小伙子,有时独自一人。带着小伙子时,他们就挤在昏暗的角落里卿卿我我;而独自一人时,她就会到吧台前坐下,同我打趣逗乐。
  这种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以后,她和那小伙子又失去了踪迹。这时我已开始认识到像她这样的女人,就好像天边的月亮,只可欣赏,却不是我这样的人能够亲近和触摸的。大概又过了将近一个月,我已渐渐把她淡忘了,她却又以另一种姿态闪现在我面前。那天晚上大约十点钟光景,酒吧里客人已经很多,我正手忙脚乱忙得满头大汗时,突然听到吧台另一头有人叫我:“大B,给来杯酒。”我循声望去,却是那个油头粉面的小伙子。他显得衣衫凌乱,面容憔悴。我一边朝他走去,一边向他两旁看。他仿佛知道我看什么,对我说:“别找了,三姐没来。”“三姐?”自此我才知道了三姐的名号。他对我居然连三姐都不知道很是吃惊,他摇着头说:“也不晓得你在酒吧里是咋干的,怎么会不知道三姐呢?就是听也应该耳朵里听起老茧了嘛。”这之后,通过他的介绍,我才知道三姐是成都黑道上的大姐大!黑道?在80年代中期,虽然我也明白这词儿是什么意思,但说实话我觉得那玩意儿实在是太遥远,与我的生活一点也不搭界。后来,小伙子告诉我,三姐因为弄“闯货”骗了谁几十万,不晓得咋个弄爆了,把自己弄到了局子里。据他说,少说也得判个十年八年的。我当时实在无法想像,像三姐那样皮肤娇嫩的人坐牢房,会是什么样?
  
  (三)
  自从那天晚上他同我交了三姐的底后,他就和我成了朋友。他就是后来同我一起成了三姐“哼哈”二将的黑子。要知道,我要不是同黑子交上了朋友,也许今天还在冰川宾馆干得很好,混上一个什么部门的经理也说不定。
  80年代中期,我们成都还非常闭塞,娱乐场所少得可怜,而做黑子那种生意的男人更是凤毛麟角,哪像如今,不仅酒吧舞厅多得像瘌痢头上的疤,更有人称“鸭吧”的场所存在。而黑子做这行的时候,遍成都大概也就冰川宾馆有这么个高档酒吧,那时的富婆也少之又少,所以黑子他们的生意并不好做。自从黑子与我相熟以后,他就开始时常出没于我们酒吧,因为要想碰上原本就寥若晨星、同时又感觉落寞孤寂的富婆,惟有在这样高档的场所几率才相对大一些。
  既然是朋友,当然帮朋友的忙就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了。我因为是酒保,那些客人有什么事,常常会找我打听,其中当然也包括想找男人打发寂寞的富婆,有的甚至还打起了我的主意。我不做这个,当然坚决推辞,但我会想着黑子,我会把她们介绍给黑子。黑子因为我的关系,在我们酒吧有了稳定的客源,对我自然感激得五体投地,时不时就缠着我,要我一定按比例从他那里提成。我哪里能做这事,当然坚决不干。后来,黑子为了报答我,有一天他来得挺早,硬塞了个黑色皮包给我。我拉开皮包拉链,看见了一只黑色的、砖头样大的大哥大。这在80年代中期,不但很贵,而且我们都没怎么见过。我当即表示我不能要,拿着也没啥用处。可黑子却说,你爱拿它干啥子就干啥子,啥都不当把它扔了也行。我再拒绝,黑子就翻脸,说我不要,就是没把他当朋友。看他那模样,我知道如果我再推辞,那我们就真的没得朋友做了,我不得不接受那块对当时的我来说毫无用处的黑色“砖头”。
  我在冰川宾馆酒吧里干活那些年,连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给黑子介绍过多少客户,总之是有老有少,有美有丑,有金发碧眼的也有黑发黑眼的。
  日子本来也就这么好好地过下去了,然而天不遂人愿,黑子终于还是出了事。在公安机关一次扫黄打非行动中,他没能躲过恢恢天网。后来宾馆里就有流言,说我利用工作之便做“媒子”,从中拿点好处费。当然公安局并没有找我,但我们酒吧的经理却把我叫了去,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当时也年轻,热血青年一个,啥事不管不顾,一股火气冲上脑门,当即主动提出了辞职。
  
  (四)
  黑子进去没多久就出来了,说到底,又不是杀人放火,何况他一口咬定自己是初犯,也就是喜欢个女人,属生活作风问题,公安局也拿他没辙。黑子前脚从局子里出来,后脚就找到我,一个劲儿跟我道歉。我当时大度地劝他,让他别往心里去,还说谁叫我们是朋友呢。后来我们就肩勾肩、背搭背进了一家小酒馆。那一餐,我们喝了很多酒,两个人是实实在在喝出了感情。喝得半醉半醒的时候,黑子劝我干脆也去干他那行,还说既能挣钞票,又能找乐子,但我坚决拒绝了他。
  我失业了很长一段时间。其间,我姑父也给我介绍过几处餐馆,但我对整天在灶台边转悠实在提不起精神,所以总是干不了两天,不是我主动提出不干了,就是人家把我打发了。这么折腾了几次,姑父也失去了再给我介绍工作的耐心,他十分恼怒地当着我的面对我父母说:“他的事,我再也不管了,我再管我是外侄他是姑父!”我当时心里挺好笑,再生气也不能拿辈分开玩笑啊,要都这样这世界不就乱套了?当然我不能说出来,我相信我要是说出来,我姑父非提把菜刀砍了我不可。当厨子我不愿意,干其他的又不会,黑子后来又劝过我多次,让我跟他一起干,还说也就是端一碗饭,端啥碗不是吃饭?但是我实在不愿意,那碗饭我想着就恶心,更不用说吃了。
  其实那阵子黑子的生意也不好,越是不好,他那扮相就越怪。头型是最流行的飞机头,苍蝇停在上面脚底下都要打滑;西服是那种瘦型的,把身子箍得跟竹竿似的;皮鞋则是溜尖的火箭式,擦得贼亮贼亮,照得出人影来;浑身还散发着扑鼻的香气,老远就能把人熏个趔趄。就他那打扮,我都怕见他,他哪里还揽得到生意?但有一天,他又来找我时,却让我大吃了一惊。因为他整个人变了个样,用两句形容女人的词儿形容他当时给我的印象,那就是洗尽铅华、素面朝天,他只穿一身休闲装,身上也没有刺鼻的香味。他告诉我他为什么改变了装束,他说他不干那行了。当我问他改干哪行的时候,他说:“我跟着三姐做事。”我当时大吃一惊,脑子里立刻浮现出好些年前曾让我生出过几许莫名情愫的三姐。后来,黑子告诉我,说三姐上个月刚从里面出来,正招兵买马,打算重整旗鼓,想到我成天在家里闲待着,他就向三姐推荐了我。我那时啊,想得很简单,既然黑子来拉我入伙,我们俩是兄弟,我当然不能驳他面子;更何况人家拉我,也是确确实实想帮我一把。所以,我就慨然应允了。
  跟了三姐后,我的生活便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像猫头鹰一样昼伏夜出,我像狗一样忠诚地等着三姐的使唤。当然,我也不再为钱的事操心,我需要钱的时候,三姐自然会给我。我当时真的喜欢这种生活,因为这种生活让我行走在街上、看着周围的陌生人时,会突然觉得自己是个浑身拥有秘密的人,是一个迥异于他人的特殊的人。这样的感觉令我陶醉。现在想起来真的可笑,我是什么?我不过是别人手里的一件工具而已。
  
  (五)
  那些杀人放火的事,我就不说了吧,没啥意思,大同小异。就简单说说我是怎样被捉的吧。那是三姐让我和黑子杀了一个让她损失了一大笔钱的人后发生的事。我们杀了人后,三姐就让我们到外面去避避风头。
  记得三姐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体育中心看四川队同山东队的一场甲A联赛。场子里很吵,观众山呼海啸般的吼声震耳欲聋,三姐在电话里说些什么我根本听不清楚,但我能听得出来她说话的口气很急,像是有啥急事。于是,我就站起身,把电话紧贴着耳根,磕磕绊绊地从激动的球迷中间溜了出来。走到体育中心阒寂的环形走廊里,我终于听清了三姐的意思,她让我赶快离开成都,说是上次的事已经走了风,让我先出去避避。她在电话里说:“你先到广州去,我安排那边的人接你。”我说:“那行,我回家说一声就走。”三姐在电话那头喝道:“都啥子时候了,你还回啥子家。简直是猪脑子!赶快走,什么也别带,今天就走!”
  我素来对三姐言听计从,立即赶往机场,上了一架时间最近的飞机。临上飞机前,我给三姐打了个电话,通知了我的航班班次。挂断电话前,我顺带问了句黑子,三姐说已通知了他,让他也赶紧走。到了广州,有人接机,带我吃过饭后,把我安排进偏僻郊区的一幢二层小洋楼。第二天一大早,那个接我的广东仔又来了,给我带来了早点。吃早点的时候,广东仔对我说:“今天早上,三姐来过电话,让告诉你,千万不能跟家里有任何联系,既不能通信,也不能打电话。她还说,跟你一起的那个黑子,不听她的,昨天晚上回家,已经被公安捉住了。”听了他的话,我心中陡地掠过一阵悲凉,我清楚地知道,黑子这回是跑不掉了,他的命就此交待了。
  之后,我真如三姐交待的,与成都断绝一切联系,深居简出。整整半年,除了那个广东仔,我几乎没与人打过交道。有时我都怀疑,我是否还具备与人交往的能力。我感觉我都不太会说话了,有时跟广东仔聊天,想表达个意思,半天嘟囔不清楚。这样的日子我强行让自己忍受着,因为我知道,命比啥玩意儿都重要。但我终于熬不住了,我感觉再这样下去,我就要疯了,所以我决定回成都去。当我把我的想法告诉广东仔时,广东仔百般劝阻,但我去意已决。后来,广东仔见实在劝不动我,就给了我一些钱,把我送到火车站。上了火车我就有些后悔,也许我真不该回去,命毕竟只有一条。但后来我想,管它呢,丢了命总比变成疯子好,一个人要成了疯子有命又有什么用?
  我准备回家,我就准备被抓,但是在我内心深处还是存着那么一丝侥幸,过了这么些日子,希望警察已经把我的案子搁置起来。然而不幸的是事与愿违,我前脚跨进家门,刚洗了个热水澡,公安局的人后脚就扑进了门。他们进门的时候,我身上只裹了条毛巾,我傻傻地望着他们向我扑来,没有任何动作。那一刻,我的心情出奇地平静,望着对着我的黑洞洞的枪口,我觉得那是一种彻底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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