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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份,笔者作为当时的中国土木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持并参与了香港某新市镇扩建开发及相关主排水渠工程的投标报价,又在获标后就设计方面的重大技术问题做了一些有效的决策,通过落实替代方案,确保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属于土木工程,要求承包商持有港府颁发的土木工程和填海两个C级牌照,合同金额为3.67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