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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结算活动中,发生汇票、本票和支票等票据丧失的情况在所难免。一旦发生,失票人往往一筹莫展,不知该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票据权利。那么,失票人怎样做才能免遭或减少经济损失呢?本文试对此问题作初步探讨。(一)在我国银行结算制度中,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票据丧失,是指持票人并非出于自己的本意而失去对票据的占有。根据票据丧失后是否还现实存在的情形,可将票据丧失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类。票据的绝对丧失,又称票据的灭失,是指丧失的票据作为一种实物已被消灭,如被焚烧、撕毁以及严重涂改而毁灭等;票据的相对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