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史记》《汉书》与扬雄《法言》记载,扬雄对汉赋的批评有两种认识,一个是“壮夫不为”,一个是“劝百风一”或“不讽则劝”。前者是说扬雄悔其“少作”及“风少劝多”之赋,后者是说扬雄以为赋的本质应该是以“讽谏”为主,而“劝”成分的增加,改变了赋的性质和作用。这实际上是扬雄从赋学理论批评的角度,对此前汉赋性质与功能的理论性总结。扬雄后来又提出“诗人之赋”“辞人之赋”的概念,是对刘向、刘歆父子赋学思想的继承,进一步将汉赋纳入汉代主流的经学轨道,是从理论上对汉赋的第二次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