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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62岁。1998年我妻子病故。2003年,经人介绍.我与贺某认识,不久,我们开始同居,她比我小13岁。当时,贺某对我挺好,人也聪明,以至于我什么都听她的。2004年,贺某提出要买房,动员我出资8万元.她出资4万元。共同买了一产权房.现价值16万元,产权证上写的是贺某的名字.然后双方就以夫妻的名义搬进去住.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和.我们感情渐淡。并不断发生争吵。2005年8月.贺某搬到其女儿家居住。我多次打电话叫她回来。她说。现在已经另外有男友了,与我的关系到此为止,并且警告我.态度好一点,房屋暂时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