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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亚萍(1997-),女,汉族,北京人。主要研究方向:工商管理专业。
摘 要:2013年被各个媒介称为在线教育的“元年”,各种在线教育新产品的涌现,也使得在线教育行业成为了各个投资者和开发者关注的热门行业。2020年,新型冠状肺炎病毒迅速蔓延,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又达到了一个发展的新高度。不少教育学者从教育学领域做了相关研究。本文首先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分析在线教育行业的交易费用的变化。结果发现,相比于传统教育形式而言,在线教育形式下的交易规模更大,交易成本更低。最后提出当前在线教育行业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在线教育;交易费用;产权
2020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在疫情愈加严重的情形下,全国人民居家隔离,广大学生群体不得不通过网络进行学习,在线教育一时间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在线教育行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据艾媒咨询报告显示,2020年教育行业累计融资1164亿元,其中在线教育融资1034亿元,占比89%[1]。学界对在线教育的研究也在2020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目前国内学者对在线教育行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学邻域,包括有MOOC慕课、互联网在线教育技术的发展以及教育改革等相关研究。国外对在线教育的研究范围较广,涉及到了在线教育的医学方面[2]。本文尝试从经济学中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出发,探讨分析传统教育行业与在线教育行业在管理型交易费用和市场型交易费用方面发生的变化,为在线教育的研究提供一个新参考的视角的同时分析在线教育发展的瓶颈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一、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的思想首先由科斯提出。他认为市场中价格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成本包括: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交易成本、长期市场合约在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细节的成本以及政府部门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成本。因此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包括事前搜寻交易对象的费用、事中讨价还价和签订合约的费用以及事后监督执行合约的费用。
威廉姆森在科斯交易费用内涵的基础上把交易费用分为两部分:事先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事先的交易费用,即为签订契约、规定交易双方权利、责任所花费的费用;签订契约后,为解决契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从改变条款到退出契约所花费的费用[3]。
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将交易费用分为三类:一是管理型交易费用,即企业内部发布行政命令的费用;二是市场型交易费用,即运用市场机制的费用;三是政治型交易费用,即政治体制中制度框架的运行和调整产生的费用[4]。本文继承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的理论,从管理型交易费用、市场型交易费用这两个角度出发,分析传统教育行业和在线教育行业中的交易费用的变化。政治型交易费用属于公共品供应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因此本文不涉及政治型交易费用。
二、在线教育行业交易费用分析
(一)管理型交易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是指企业内部交易的费用,包括设立、维持和改变组织设计的费用、企业运行的费用。
1.企业建立时的费用。企业的建立首先需要行政审批,其次需要购置相应的资产设备来维持企业的运行,属于固定的交易费用。传统教育形式和在线教育形式下,企业都需要办理的国家要求的证书资质,但是传统教育形式下的企业想要将教育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其他地区,需要在当地再次申请行政审批,在线教育的企业则不需要。从这个角度看,在线教育的形式下的企业的行政审批费用是减少的。另外,传统教育形式下的教学在现实环境中进行,因此需要租用一间或者多间教室,同时需要购置教具、桌椅等一系列授课需要用的工具。在线教育形式下的授课主要以录课或者一对一直播的形式进行,因此只需要有录制设备,录制场地。如果是一对一辅导的在线教育形式,录制设备和录制场地通常由老师提供,企业不许另外购置。由此看来相较于传统教育形式,在线教育形式下企业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有所减少。
2.企业运行时的费用。企业运行的费用主要指企业成立之后在运行过程中支付的成本,比如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执行费用,其中包括监督管理费用、衡量劳动绩效的费用和委托代理成本。传统教育形式下,企业和教师之间的雇佣关系中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企业无法对教师的每次授课进行监督管理,委托代理成本较高。同时,教师的教学水平往往同通过下一学年学生续费情况进行反应,较少的续费对企业存在一定的口碑影响,因此由一定的衡量劳动绩效的费用。在线教育形式的授课在线上开展,系统会对教师的每次授课进行录制,并且学员可以在每次课程结束对课程的教师进行评分,企业的监督管理费用减低,衡量劳动绩效更加精细直观,课程的录制和回放也使得企业的委托代理成本减少。
(二)市场型交易费用。弗鲁博顿和芮切特认为市场型交易费用包括以下三种:搜寻信息的费用、讨价还价和制定决策的费用以及监督和执行费用。搜寻信息的费用主要指交易前寻找交易对象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是指交易时双方对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合约条款进行谈判和磋商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内部形成决策的费用。监督和执行的费用是指交易完成后监督交易对手履行合约义务的费用。
1.搜寻信息的费用。从教育行业的角度来看,教育行业搜寻信息的费用主要指招生费用。传统教育行业的招生方式多为传单派发,虽然成本较低,但人力宣传范围有限且效率低。同时,企业与雇佣派发传单的工作人员由于信息不对称也会产生一定的委托代理成本。在线教育行业的招生通常在网络上以广告投放的方式进行,广告的费用相较于人力宣传要高很多,但是投放的范围不受地理环境的限制。同时,随着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广告投放精准性的提高使得招生的效率也有所提升。从需求方的角度来看,传统教育形式下,需求方通过线下搜寻教育机构的信息,存在一定的搜寻成本。同时存在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使得需求方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选择成本。在线教育的形式下,需求方通過网络搜寻教育机构的信息,并且根据第三方平台或者老学员的评价进行判断,搜寻费用减少的同时,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选择成本。因此,在线教育使得供需双方搜寻信息的费用都有所下降。 2.讨价还价和制定决策的费用。传统教育形式下的教学需要在实体教室中完成,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得课程的定价较为高昂,需求方的交费时不免出现寻求优惠的“扯皮”现象,最终协议有时不一定能达成。在线教育形式下的教学在网络上完成,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同时一名教师录制的课程可以售卖给成千上万的学生,规模效应使得课程定价较低。而且在线教育通常的聘请名师授课,需求方可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同时,课程以网络商品的形式呈现,平台进行在线管控,大大减少了讨价还价和制定决策的费用。
3.监督和执行的费用。从企业的角度看,传统教育形式下企业往往通过雇佣人力进行课务管理,雇佣人力的成本较高,并且管理的范围受个人能力的限制。在线教育形式下的课务管理通常由系统完成,系统会代替人力完成所有的课务工作。从需求方的角度来看,在传统教育形式下,为完成学习活动需要付出一定的交通成本和时间协调成本。而在线教育形式下的学习在网络完成,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还可以观看回放进行多次学习,因此需求方为执行合约而付出的费用也有所降低。
三、当前在线教育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标准不统一导致在线教育行业的教师质量良莠不齐。在线教育的蓬勃发展使得行业对教师资源的需求增加,但优质教师资源的供给有限,因此不少在线教育企业会招募没有取得教师资质的本科生或者名牌大学的毕业生进行辅导,虽在某些领域内他们可能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但其教学水平的专业性尚且值得考究。许多在线教育企业在选择聘用教师时虽然也会设立重重面试并且安排上岗前的专业培训,但选拔教师的标准由各个企业自行设置,行业内没有统一标准,有些企业为尽快招聘到教师进行授课而将标准一降再降,这使得在线教育行业教师的准入性相比于传统教育行业有所降低。
(二)对教学效果评价不够重视导致课程质量得不到有效的提升。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在线教育系统更加的智能便捷,但是技术的进步并不能换来教学效果的提升。在线教育作为互联网和教育的结合,究其本质是为更好的进行教育活动,落脚点应该在教育而不是技术上。但当前对教学效果的评价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形成良性反馈机制来更好的提升在线教育的课程质量,长此以往在线教育的发展会受到阻碍。
(三)产权界定不清晰导致行业抄袭乱象。在线教育行业蓬勃发展,随之而产生的视频、书籍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常常受到侵犯。国内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起步较晚,民众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相对薄弱,虽然近几年国家在互联网的盗版资料整治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群众的产权意识有所加强,但总体来讲我国在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保护意识方面相对落后。产权界定不清晰的后果首先是盗版学习视频、盗版学习资料等在互联网上肆意传播购买正版的消费者会受到其它免费获取盗版资料的消费者的影响,容易产生不平衡心理,从而减少对正版支持,形成恶性循环。其次,产权界定不清晰会打击在线教育行业的创新积极性,创新者得不到相应回报的同时创新成果容易被同行业的竞争者抄袭,创新的动力大大被削减,教育创新的减少不利于在线教行业的长远发展。最后,产权界定模糊会导致在线教育行业把关注点放在营销课程和抢夺用户资源上,教育资源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提升,这与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
四、政策建议
首先,设立统一完善的教师录用体系。传统教育行业的教师选拔制度已经不适用于多元发展在线教育行业,政府应该督促辅助在线教育行业设立适用性更高的教师录用体系,为提升在线教育的教学质量提供良好的师资力量保障。
其次,重视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在线教育行业应该引起对教学活动的效果的重视,教学效果的评价是进一步提升教学品质的基础,努力形成教学活动反馈、评价、提升的良性机制。同时应该注意教学效果的评价不应以学生成绩提升为唯一标准,更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最后,完善对在线教育行业产品的产权界定。国家应该加快推进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程,加大对网络盗版产品的打击,制定出有利于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的法律法规,为在线教育课程的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五、小结
从经济学的视角看,传统教育行业交易规模的限制使其在交易成本上高于在線教育,在线教育形式可以节省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使企业和用户的需求更高效的匹配,在线教育行业也因此在短时间内得以飞速发展。在未来的发展中,在线教育行业首先应当回归教育本质,完善教师选拔标准,提升在线教学的课程质量;其次要在互联网技术的依托下,开发出更符合用户习惯的产品,实现精准的个性化匹配;最后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鼓励教育创新,让教育在网络的依托下焕发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艾瑞咨询.《2020年中国在线教育行业研究报告》[R].北京:艾瑞咨询,2021.
[2]王晓阳,蒋惠萍,王宗楠.中外在线教育的可视化分析[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0,29(04):87-92.
[3]奥利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M].商务印书馆,2002.
[4]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摘 要:2013年被各个媒介称为在线教育的“元年”,各种在线教育新产品的涌现,也使得在线教育行业成为了各个投资者和开发者关注的热门行业。2020年,新型冠状肺炎病毒迅速蔓延,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又达到了一个发展的新高度。不少教育学者从教育学领域做了相关研究。本文首先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分析在线教育行业的交易费用的变化。结果发现,相比于传统教育形式而言,在线教育形式下的交易规模更大,交易成本更低。最后提出当前在线教育行业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在线教育;交易费用;产权
2020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在疫情愈加严重的情形下,全国人民居家隔离,广大学生群体不得不通过网络进行学习,在线教育一时间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在线教育行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据艾媒咨询报告显示,2020年教育行业累计融资1164亿元,其中在线教育融资1034亿元,占比89%[1]。学界对在线教育的研究也在2020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目前国内学者对在线教育行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学邻域,包括有MOOC慕课、互联网在线教育技术的发展以及教育改革等相关研究。国外对在线教育的研究范围较广,涉及到了在线教育的医学方面[2]。本文尝试从经济学中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出发,探讨分析传统教育行业与在线教育行业在管理型交易费用和市场型交易费用方面发生的变化,为在线教育的研究提供一个新参考的视角的同时分析在线教育发展的瓶颈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一、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的思想首先由科斯提出。他认为市场中价格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成本包括: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交易成本、长期市场合约在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细节的成本以及政府部门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成本。因此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包括事前搜寻交易对象的费用、事中讨价还价和签订合约的费用以及事后监督执行合约的费用。
威廉姆森在科斯交易费用内涵的基础上把交易费用分为两部分:事先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事先的交易费用,即为签订契约、规定交易双方权利、责任所花费的费用;签订契约后,为解决契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从改变条款到退出契约所花费的费用[3]。
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将交易费用分为三类:一是管理型交易费用,即企业内部发布行政命令的费用;二是市场型交易费用,即运用市场机制的费用;三是政治型交易费用,即政治体制中制度框架的运行和调整产生的费用[4]。本文继承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的理论,从管理型交易费用、市场型交易费用这两个角度出发,分析传统教育行业和在线教育行业中的交易费用的变化。政治型交易费用属于公共品供应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因此本文不涉及政治型交易费用。
二、在线教育行业交易费用分析
(一)管理型交易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是指企业内部交易的费用,包括设立、维持和改变组织设计的费用、企业运行的费用。
1.企业建立时的费用。企业的建立首先需要行政审批,其次需要购置相应的资产设备来维持企业的运行,属于固定的交易费用。传统教育形式和在线教育形式下,企业都需要办理的国家要求的证书资质,但是传统教育形式下的企业想要将教育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其他地区,需要在当地再次申请行政审批,在线教育的企业则不需要。从这个角度看,在线教育的形式下的企业的行政审批费用是减少的。另外,传统教育形式下的教学在现实环境中进行,因此需要租用一间或者多间教室,同时需要购置教具、桌椅等一系列授课需要用的工具。在线教育形式下的授课主要以录课或者一对一直播的形式进行,因此只需要有录制设备,录制场地。如果是一对一辅导的在线教育形式,录制设备和录制场地通常由老师提供,企业不许另外购置。由此看来相较于传统教育形式,在线教育形式下企业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有所减少。
2.企业运行时的费用。企业运行的费用主要指企业成立之后在运行过程中支付的成本,比如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执行费用,其中包括监督管理费用、衡量劳动绩效的费用和委托代理成本。传统教育形式下,企业和教师之间的雇佣关系中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企业无法对教师的每次授课进行监督管理,委托代理成本较高。同时,教师的教学水平往往同通过下一学年学生续费情况进行反应,较少的续费对企业存在一定的口碑影响,因此由一定的衡量劳动绩效的费用。在线教育形式的授课在线上开展,系统会对教师的每次授课进行录制,并且学员可以在每次课程结束对课程的教师进行评分,企业的监督管理费用减低,衡量劳动绩效更加精细直观,课程的录制和回放也使得企业的委托代理成本减少。
(二)市场型交易费用。弗鲁博顿和芮切特认为市场型交易费用包括以下三种:搜寻信息的费用、讨价还价和制定决策的费用以及监督和执行费用。搜寻信息的费用主要指交易前寻找交易对象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是指交易时双方对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合约条款进行谈判和磋商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内部形成决策的费用。监督和执行的费用是指交易完成后监督交易对手履行合约义务的费用。
1.搜寻信息的费用。从教育行业的角度来看,教育行业搜寻信息的费用主要指招生费用。传统教育行业的招生方式多为传单派发,虽然成本较低,但人力宣传范围有限且效率低。同时,企业与雇佣派发传单的工作人员由于信息不对称也会产生一定的委托代理成本。在线教育行业的招生通常在网络上以广告投放的方式进行,广告的费用相较于人力宣传要高很多,但是投放的范围不受地理环境的限制。同时,随着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广告投放精准性的提高使得招生的效率也有所提升。从需求方的角度来看,传统教育形式下,需求方通过线下搜寻教育机构的信息,存在一定的搜寻成本。同时存在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使得需求方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选择成本。在线教育的形式下,需求方通過网络搜寻教育机构的信息,并且根据第三方平台或者老学员的评价进行判断,搜寻费用减少的同时,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选择成本。因此,在线教育使得供需双方搜寻信息的费用都有所下降。 2.讨价还价和制定决策的费用。传统教育形式下的教学需要在实体教室中完成,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得课程的定价较为高昂,需求方的交费时不免出现寻求优惠的“扯皮”现象,最终协议有时不一定能达成。在线教育形式下的教学在网络上完成,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同时一名教师录制的课程可以售卖给成千上万的学生,规模效应使得课程定价较低。而且在线教育通常的聘请名师授课,需求方可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同时,课程以网络商品的形式呈现,平台进行在线管控,大大减少了讨价还价和制定决策的费用。
3.监督和执行的费用。从企业的角度看,传统教育形式下企业往往通过雇佣人力进行课务管理,雇佣人力的成本较高,并且管理的范围受个人能力的限制。在线教育形式下的课务管理通常由系统完成,系统会代替人力完成所有的课务工作。从需求方的角度来看,在传统教育形式下,为完成学习活动需要付出一定的交通成本和时间协调成本。而在线教育形式下的学习在网络完成,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还可以观看回放进行多次学习,因此需求方为执行合约而付出的费用也有所降低。
三、当前在线教育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标准不统一导致在线教育行业的教师质量良莠不齐。在线教育的蓬勃发展使得行业对教师资源的需求增加,但优质教师资源的供给有限,因此不少在线教育企业会招募没有取得教师资质的本科生或者名牌大学的毕业生进行辅导,虽在某些领域内他们可能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但其教学水平的专业性尚且值得考究。许多在线教育企业在选择聘用教师时虽然也会设立重重面试并且安排上岗前的专业培训,但选拔教师的标准由各个企业自行设置,行业内没有统一标准,有些企业为尽快招聘到教师进行授课而将标准一降再降,这使得在线教育行业教师的准入性相比于传统教育行业有所降低。
(二)对教学效果评价不够重视导致课程质量得不到有效的提升。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在线教育系统更加的智能便捷,但是技术的进步并不能换来教学效果的提升。在线教育作为互联网和教育的结合,究其本质是为更好的进行教育活动,落脚点应该在教育而不是技术上。但当前对教学效果的评价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形成良性反馈机制来更好的提升在线教育的课程质量,长此以往在线教育的发展会受到阻碍。
(三)产权界定不清晰导致行业抄袭乱象。在线教育行业蓬勃发展,随之而产生的视频、书籍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常常受到侵犯。国内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起步较晚,民众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相对薄弱,虽然近几年国家在互联网的盗版资料整治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群众的产权意识有所加强,但总体来讲我国在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保护意识方面相对落后。产权界定不清晰的后果首先是盗版学习视频、盗版学习资料等在互联网上肆意传播购买正版的消费者会受到其它免费获取盗版资料的消费者的影响,容易产生不平衡心理,从而减少对正版支持,形成恶性循环。其次,产权界定不清晰会打击在线教育行业的创新积极性,创新者得不到相应回报的同时创新成果容易被同行业的竞争者抄袭,创新的动力大大被削减,教育创新的减少不利于在线教行业的长远发展。最后,产权界定模糊会导致在线教育行业把关注点放在营销课程和抢夺用户资源上,教育资源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提升,这与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
四、政策建议
首先,设立统一完善的教师录用体系。传统教育行业的教师选拔制度已经不适用于多元发展在线教育行业,政府应该督促辅助在线教育行业设立适用性更高的教师录用体系,为提升在线教育的教学质量提供良好的师资力量保障。
其次,重视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在线教育行业应该引起对教学活动的效果的重视,教学效果的评价是进一步提升教学品质的基础,努力形成教学活动反馈、评价、提升的良性机制。同时应该注意教学效果的评价不应以学生成绩提升为唯一标准,更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最后,完善对在线教育行业产品的产权界定。国家应该加快推进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程,加大对网络盗版产品的打击,制定出有利于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的法律法规,为在线教育课程的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五、小结
从经济学的视角看,传统教育行业交易规模的限制使其在交易成本上高于在線教育,在线教育形式可以节省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使企业和用户的需求更高效的匹配,在线教育行业也因此在短时间内得以飞速发展。在未来的发展中,在线教育行业首先应当回归教育本质,完善教师选拔标准,提升在线教学的课程质量;其次要在互联网技术的依托下,开发出更符合用户习惯的产品,实现精准的个性化匹配;最后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鼓励教育创新,让教育在网络的依托下焕发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艾瑞咨询.《2020年中国在线教育行业研究报告》[R].北京:艾瑞咨询,2021.
[2]王晓阳,蒋惠萍,王宗楠.中外在线教育的可视化分析[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0,29(04):87-92.
[3]奥利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M].商务印书馆,2002.
[4]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