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立法现状解析——以德国、法国、瑞士、英国为例

来源 :艺术与投资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omzhang15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欧洲的艺术产业规模非常庞大,从业机构(包括画廊、拍卖公司、古董商店等等)繁多,同时创造很多相关就业岗位(如文物修复、海关运输等等)。面对庞大的艺术品市场,欧洲的法律、法规已经早先一步出台规范市场每一个环节。但另一方面,从1998年以来,欧盟(不包含瑞士)作为整体失掉了全球艺术品市场份额的7.2%,而作为欧盟主要竞争对手的美国却上升了7%,欧洲人认为产生这一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欧洲对艺术品市场采取了抑制其发展的法律规范和财政税收政策。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