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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实践中的"出售式重整"方式,可从规制理念、立法变迁、成本收益分析三维度进行解读,得出其具有社会本位、公私融合之经济法品格的逻辑结论。尽管企业实施"出售式重整"在我国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但《企业破产法》仍需进一步明确具体的适用范围、条件与程序。同时,为防止滥用,应客观、科学地对出售资产进行价格评估,并对出售事宜进行分组表决,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