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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仪也。”公正高效的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条件,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全力维护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良法善治,协力奏响法治建设“主旋律”。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全面依法治区架构初步完善。坚持立法先行,出台了《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奠定法治基础。统筹开展全区法治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专项督察,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各市、县(区)及自治区本级36个行政执法主体和9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规范。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提升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做好人民调解“稳压器”。以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织密人民调解“四张网”(即:农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城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时有效预防化解各个领域矛盾纠纷。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设立328个党政机关、736个企业、127个商会、29个校园人民调解组织。2019年,排查矛盾纠纷1.36万次,预防矛盾纠纷3572件,调解成功1.56万件,成功率达93%,打造了宁夏版“枫桥经验”。宁夏的人民调解“四张网”经验被司法部推广,入选中央政法委“政法战线改革之星”80个典型经验。
规范刑罚执行,切实筑牢监所管理“防火墙”。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即: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不断加强管理,确保了全区监狱连续15年安全稳定。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定员定岗”96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覆盖27个市县(区)派驻工作。全面推行全国统一戒毒模式,戒毒场所“四区五中心”规范设置运行。
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升级版”。围绕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两快、两全”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市、县、乡(镇)、村(居)四级全覆盖,“12348宁夏法网”热线平台实现7×24小时全时空服务。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助推精准脱贫工作。近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万件,为5.9万名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9.8亿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电话10万多个,引导法律援助1821个,引导调解601个,与“12345”“12315”“110”联动98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2020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安排部署,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凝心聚力,接续奋斗,主动作为,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定必胜信心,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选派5名同志进驻自治区疫情工作指挥部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整理编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选编》《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知识问答手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25问》《疫情防控中涉及有关法律问题解答》20万余册,为全区依法防控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广大干警职工闻令而动、踊跃请战、冲锋在前,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确保了全系统特别是监所的安全稳定。当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但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境内外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依然存在。我们将坚定必胜信心,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政治机关模范引领作用,内防扩散不松懈,外防输入不松劲,扎实做好监狱、戒毒场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发挥专业优势,坚持依法防控,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持续发力,及时高效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直至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推进依法治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法治是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是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新形势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全面依法治区统筹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入手,加快推进法治宁夏建设实施纲要等重要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更加系统地研究和部署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积极回应社会呼声和人民诉求开展行政立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力推动宪法法律的全面实施,以开展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大调研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动员组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社会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坚守安全底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政治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保障。我们将坚守安全底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梳理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从法律、政策、制度、机制层面研究解决路径和办法,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持续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五大改造”,通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整治监管秩序、强化分类施教、加强技能培训等措施,有力提升罪犯改造质量,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着力构建现代化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全面落实全国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健全场所“四区五中心”实体化建设、一体化运行机制,着力推动教育戒治工程资源库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戒治工作水平。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积极调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确保帮扶政策落实到位,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四张网”,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资源,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优化法律供给,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手段奠定源头治理基石,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解决全区法律服务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办企和处置重大案(事)件中的积极作用。全力打好“七五”普法收官之戰,提早谋划“八五”普法,持续拓展“法律八进”,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健全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宁夏南部地区和乡镇“末梢”延伸,使人民群众“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以提升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为目标,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X”柜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套餐式”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管用、好用,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作者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花菊萍
坚持良法善治,协力奏响法治建设“主旋律”。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全面依法治区架构初步完善。坚持立法先行,出台了《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奠定法治基础。统筹开展全区法治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专项督察,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各市、县(区)及自治区本级36个行政执法主体和9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规范。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提升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做好人民调解“稳压器”。以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织密人民调解“四张网”(即:农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城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时有效预防化解各个领域矛盾纠纷。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设立328个党政机关、736个企业、127个商会、29个校园人民调解组织。2019年,排查矛盾纠纷1.36万次,预防矛盾纠纷3572件,调解成功1.56万件,成功率达93%,打造了宁夏版“枫桥经验”。宁夏的人民调解“四张网”经验被司法部推广,入选中央政法委“政法战线改革之星”80个典型经验。
规范刑罚执行,切实筑牢监所管理“防火墙”。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即: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不断加强管理,确保了全区监狱连续15年安全稳定。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定员定岗”96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覆盖27个市县(区)派驻工作。全面推行全国统一戒毒模式,戒毒场所“四区五中心”规范设置运行。
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升级版”。围绕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两快、两全”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市、县、乡(镇)、村(居)四级全覆盖,“12348宁夏法网”热线平台实现7×24小时全时空服务。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助推精准脱贫工作。近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万件,为5.9万名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9.8亿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电话10万多个,引导法律援助1821个,引导调解601个,与“12345”“12315”“110”联动98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2020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安排部署,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凝心聚力,接续奋斗,主动作为,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定必胜信心,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选派5名同志进驻自治区疫情工作指挥部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整理编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选编》《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知识问答手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25问》《疫情防控中涉及有关法律问题解答》20万余册,为全区依法防控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广大干警职工闻令而动、踊跃请战、冲锋在前,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确保了全系统特别是监所的安全稳定。当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但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境内外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依然存在。我们将坚定必胜信心,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政治机关模范引领作用,内防扩散不松懈,外防输入不松劲,扎实做好监狱、戒毒场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发挥专业优势,坚持依法防控,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持续发力,及时高效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直至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推进依法治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法治是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是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新形势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全面依法治区统筹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入手,加快推进法治宁夏建设实施纲要等重要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更加系统地研究和部署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积极回应社会呼声和人民诉求开展行政立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力推动宪法法律的全面实施,以开展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大调研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动员组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社会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坚守安全底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政治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保障。我们将坚守安全底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梳理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从法律、政策、制度、机制层面研究解决路径和办法,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持续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五大改造”,通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整治监管秩序、强化分类施教、加强技能培训等措施,有力提升罪犯改造质量,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着力构建现代化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全面落实全国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健全场所“四区五中心”实体化建设、一体化运行机制,着力推动教育戒治工程资源库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戒治工作水平。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积极调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确保帮扶政策落实到位,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四张网”,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资源,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优化法律供给,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手段奠定源头治理基石,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解决全区法律服务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办企和处置重大案(事)件中的积极作用。全力打好“七五”普法收官之戰,提早谋划“八五”普法,持续拓展“法律八进”,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健全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宁夏南部地区和乡镇“末梢”延伸,使人民群众“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以提升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为目标,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X”柜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套餐式”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管用、好用,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作者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花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