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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不仅要靠投资,更需要坚实的法律保护,我国目前财政支农法律依据不完善,农业社会投资立法不健全。鉴于我国目前农业投入存在的问题,以及农业投资立法严重不足、各地区农业发展差异较大等状况,应当分层次、分主体、分资金性质规范和约束各投资主体的农业投资行为,从全国性立法与地方性立法两个层次、由综合性立法与专项性立法两方面构建农业投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