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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8年至2008年,包头地区假人民币收缴量从38.79万元增至238.5万元,增长了6.1倍,其中金融机构收缴面额1050.54万元,占93.27%,公安机关破获假币案件累计没收假人民币面额75.84万元,占6.73%。以2008年为例,包头辖区在收缴的假币中.金融机构柜台收缴假人民币3146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