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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洛宁县国家税务局以加强综合档案管理为抓手,全面推动规范执法、纳税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五年行风评议第一名,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 在税收实践中探索档案管理工作
1.1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洛宁县国税局党组十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与其他工作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奖惩兑现。同时,为增强税务人员档案管理的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管理档案,在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和《征管档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建立了洛宁县国税局档案管理网络,从而提高了税务人员严格按照档案规章办事,参与档案管理的自觉性。
1.2 加强培训,规范管理。洛宁县国税局坚持从两个渠道对档案人员进行培训,一是积极安排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市、县档案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二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档案人员学习。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档案管理水平。
1.3 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近年来,洛宁县国税局党组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对档案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了《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以及征管和文书档案的分类规定等。同时,制定了档案查、借阅制度及档案员岗位责任制等,建立了声像、实物、会计、基建等档案分类管理办法,从而保证了档案立卷、归档、借阅等的有效运作,避免了失、泄密等档案事故的发生。
1.4 网络健全,规范统一。建立了档案管理系统,并在各业务部门、各分局(所)都安排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现行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县局办公室设置专职档案员,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督促规范各业务科室的归档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和利用,有效保证了各类档案的完整,形成了以档案室为主体的档案信息管理中心。
1.5 严格要求,注重质量。我局的税收征管档案按照《档案法》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分类、组卷、编目,严格执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声像档案管理规范》等有关标准,编制了保管期限表和分类说明,编目规范、排架合理,实现档案归档率达100%,完整率达99.7%。到2009年底,洛宁县国税局局室藏各类档案6252(卷)件,初步形成了一个门类齐全、初具规模的档案资料室。
2 稳步推行档案管理现代化
洛宁县国税局把档案工作纳入了税收发展整体规划中,组建了档案的录入、整理、归档、查阅、利用等一整套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为我局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档案管理工作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资料的采集、制作、传递和归档,均按照上级国税机关的要求通过国税系统的征管执法体系在电脑中完成操作,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企业上报的资料时,即按照电脑中对该项工作可接收资料的具体要求,对资料的合法性、齐全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核,在之后的传递环节,同时实行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的交接签收手续。
3 利用档案信息,服务税收工作
洛宁县国税局按档案管理的要求,配备了档案库房、阅览室及计算机、防磁柜、灭火器、除湿机等没备,并针对实际落实了“八防”措施。为使档案更好地发挥效益,利用计算机查询、检索、发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积极地为利用者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的要求。近年来,共提供利用386人次,查准率100%,查全率100%,有效促进了税收工作的开展。
例如:2009年,全县国税系统依托发票交叉稽核管理系统、税收分析监控系统以及上级提取的疑点数据开展数据分析,改进管理手段,进而不断建立和完善税源管理长效机制,全年核查各类疑点数据1953条,补征税款1750万元。
4 对税收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4.1 应坚持技术与管理并行,并将税收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建设之中。信息化不仅是技术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管理观念、方式、方法乃至整个管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
4.2 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政策、技术和方法的研究。以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创新税收档案管理模式。
4.3 应注重档案信息化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是各项工作的基础,结合税收管理实际,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经验,探索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基本要求,通过实践,形成规范、要求及标准。
1 在税收实践中探索档案管理工作
1.1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洛宁县国税局党组十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与其他工作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奖惩兑现。同时,为增强税务人员档案管理的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管理档案,在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和《征管档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建立了洛宁县国税局档案管理网络,从而提高了税务人员严格按照档案规章办事,参与档案管理的自觉性。
1.2 加强培训,规范管理。洛宁县国税局坚持从两个渠道对档案人员进行培训,一是积极安排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市、县档案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二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档案人员学习。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档案管理水平。
1.3 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近年来,洛宁县国税局党组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对档案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了《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以及征管和文书档案的分类规定等。同时,制定了档案查、借阅制度及档案员岗位责任制等,建立了声像、实物、会计、基建等档案分类管理办法,从而保证了档案立卷、归档、借阅等的有效运作,避免了失、泄密等档案事故的发生。
1.4 网络健全,规范统一。建立了档案管理系统,并在各业务部门、各分局(所)都安排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现行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县局办公室设置专职档案员,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督促规范各业务科室的归档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和利用,有效保证了各类档案的完整,形成了以档案室为主体的档案信息管理中心。
1.5 严格要求,注重质量。我局的税收征管档案按照《档案法》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分类、组卷、编目,严格执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声像档案管理规范》等有关标准,编制了保管期限表和分类说明,编目规范、排架合理,实现档案归档率达100%,完整率达99.7%。到2009年底,洛宁县国税局局室藏各类档案6252(卷)件,初步形成了一个门类齐全、初具规模的档案资料室。
2 稳步推行档案管理现代化
洛宁县国税局把档案工作纳入了税收发展整体规划中,组建了档案的录入、整理、归档、查阅、利用等一整套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为我局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档案管理工作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资料的采集、制作、传递和归档,均按照上级国税机关的要求通过国税系统的征管执法体系在电脑中完成操作,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企业上报的资料时,即按照电脑中对该项工作可接收资料的具体要求,对资料的合法性、齐全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核,在之后的传递环节,同时实行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的交接签收手续。
3 利用档案信息,服务税收工作
洛宁县国税局按档案管理的要求,配备了档案库房、阅览室及计算机、防磁柜、灭火器、除湿机等没备,并针对实际落实了“八防”措施。为使档案更好地发挥效益,利用计算机查询、检索、发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积极地为利用者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的要求。近年来,共提供利用386人次,查准率100%,查全率100%,有效促进了税收工作的开展。
例如:2009年,全县国税系统依托发票交叉稽核管理系统、税收分析监控系统以及上级提取的疑点数据开展数据分析,改进管理手段,进而不断建立和完善税源管理长效机制,全年核查各类疑点数据1953条,补征税款1750万元。
4 对税收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4.1 应坚持技术与管理并行,并将税收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建设之中。信息化不仅是技术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管理观念、方式、方法乃至整个管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
4.2 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政策、技术和方法的研究。以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创新税收档案管理模式。
4.3 应注重档案信息化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是各项工作的基础,结合税收管理实际,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经验,探索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基本要求,通过实践,形成规范、要求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