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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在对徐州某水泥厂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物质辨析的基础上,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相关规定,对该厂进行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针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