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切实解决驻陕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问题,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官兵爱军尚武、建功军营,促进富民强省与兴武强兵的协调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