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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世纪以来,对古代画论“气韵”的研究均立足于概念的维度,忽视了理性概念与感觉印象之间的区别。有鉴于此,笔者将唐朝画论“气韵”的语义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功能意义,即语词功能所体现出的语言意义。词的功能,指“词能充当什么句子成分,能同哪些词搭配,能出现在哪些语境中”(符淮青《词义的分析和描写》)。也就是说,功能意义是有形式依据的意义,是审美经验中理性思维的产物。二是隐涵意义,也称作联想意义,是附加在功能意义上的附属意义。隐涵意义是审美经验中心理感觉的载体,它传达的是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艺术批评家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