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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辜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存在了数千年之久,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它使犯罪嫌疑人通过主动救治被害人的行为,从心理上和行动上反思和弥补自己的过错,是法律精神的终极体现,也体现了立法者化解社会矛盾的高超的立法技巧。本文从保辜制度的内容、笔者对其评价和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