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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天津市政府做出“实施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决策,此项计划工程共两大类4项任务:一类是河道治理工程,包括3项任务:治理大沽排污河、中心城区10条河道、29条农村河道。一类是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和改造提升,其中新建44座,升级改造16座,计划投资52.5亿元。河道治理工程投资8亿元,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4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