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境外的企业并购事前申报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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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的企业并购事前申报制度,是指发生在本国领域之外的外国企业间并购,只要该行为对本国的市场产生了限制竞争的影响效果,那么从原则上讲,该并购就成为了事前申报的对象,并购当事方应该向本国的反垄断主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使其能够判断该项并购是否将会形成垄断及实质性地限制国内市场竞争之效果。也就是说,当外国企业在本国拥有营销业务,并对本国的相关市场产生影响时,则该项企业并购不仅会成为行为发生地所在国以及当事企业的国籍国的规制对象,而且还将会成为受其影响的数个国家的规制对象。这项制度旨在方便企业并购反垄断主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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